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工作任務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0年12月08日
- 實施日期:1980年12月0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械工業管理
國務院關於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工作任務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0年12月08日發布,自1980年12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為了改進機關工作,明確職責許可權,進一步加強對機械工業的統一領導,現將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的工作任務通...
第五條 國家機械委各行業局應根據實際需要,設定計量管理機構或配備計量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協調本行業的計量工作。承擔委下達的計量工作任務。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的機械工業管理部門應設定計量管理機構或配備計量管理...
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是國務院統管全國機械行業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圍繞振興機械工業的目標,制定方針、政策,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平衡、組織協調和監督服務。1988年4月,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撤銷。薄一波、鄒家華先後任國家(...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請,決定:為了加強對全國機械、兵器行業的統一管理,設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成立之後,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部即予撤銷。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械工業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3〕59號),機械工業部設十四個職能司(廳)和機關黨委:(一)辦公廳 組織協調部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部領導的秘書工作;負責部機關的文書...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主要任務為調查研究機械行業經濟運行、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分析和發布與行業相關的技術與經濟信息,為政府、企業、會員和社會中介組織等提供行業發展指導及行業信息服務;組織制定、修訂機械工業國家和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國務院關於各部門機械製造企業下放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7年02月28日以國發〔1987〕17號發布的通知。檔案背景 一九八四年以來,國務院多次提出,各部門的機械製造企業都要下放。有的部門下放了一些企業,但至今仍有許多部門的機械製造...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指示精神,經過反覆研究並經第二次全國企業技術進步工作會議討論修改,現將下放技術改造、引進技術改造現有企業、技術開發項目的審批許可權,改革優質產品評審和進口機械設備審批辦法的意見,即《關於改進技術進步工作...
(一)撤銷國家國內貿易局、國家煤炭工業局、國家機械工業局、國家冶金工業局、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國家輕工業局、國家紡織工業局、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撤銷的委管國家局的有關行政職能併入國家經貿委。
(航天工業部三個、兵器工業部二個、航空工業部一個)、機械系統六個、電子系統三個、醫藥系統二個、船舶系統一個...五、加強行業管理工作。家用電冰櫃由輕工業部歸口管理。歸口部門的職責和行業管理的任務,可參照國務院批轉的《關於...
本《通知》是繼200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之後,國務院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現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提出...
為照顧國別政策而需要進口的機械設備,根據有關的對外方針政策審查確定。三、國務院責成國家機械委牽頭,吸收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機械設備進口的審查把關工作。凡屬於引進項目中機械設備的進口,各部門、各地區在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同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於2015年8月27日發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 [1] 中文名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 發布...
四個特區作了匯報;機械部、輕工部、紡織部、電子部、航空部、兵器部介紹了在深圳舉辦外向型工業的情況和經驗;國家計委、國家經委、經貿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科委等部門和廣東、福建兩省的負責同志,分別就特區的有關政策...
2008年7月11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 國辦發〔2008〕72號檔案,指出《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予以印發。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