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調整在天津港區的海關機構設定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4年03月08日發布,自2004年03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4年03月08日
- 實施日期:2004年03月0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海關機構
國務院關於同意調整在天津港區的海關機構設定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4年03月08日發布,自2004年03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同意調整在天津港區的海關機構設定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4年03月08日發布,自2004年03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天津市人民政府:你市《關於報請審批天津港區海關機構調整方案的請示》(津政報〔2002〕2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
《國務院關於設立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6年08月31日。檔案全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海關總署:你們關於設立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有關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在天津港東北部設立天津東疆保稅港區,...
國務院關於同意調整在佛山市的海關機構設定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4年03月08日發布,自2004年03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廣東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調整佛山市區域海關機構設定的請示》(粵府〔2002〕9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將...
二、天津濱海新區綜合保稅區的功能和有關稅收、外匯政策按照《國務院關於設立洋山保稅港區的批覆》(國函〔2005〕5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三、天津濱海新區綜合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天津市人民政府要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張家港保稅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18日發布,自2008年11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江蘇省人民政府,海關總署:你們關於設立張家港保稅港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在整合張家港保稅區和保稅物流園區的基礎...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廣州南沙保稅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8年10月18日發布,自2008年10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廣東省人民政府,海關總署:你們關於設立廣州南沙保稅港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設立廣州南沙保稅港區,規劃控制面積7...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清遠海關等機構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0年01月03日。檔案全文 廣東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設立清遠海關、商檢及動植物、衛生檢疫機構的請示》(粵府〔1989〕84號)收悉。經研究,同意設立清遠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