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黃石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3年06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黃石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批覆
- 發文字號:國函〔1993〕88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1993年06月15日
檔案全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黃石口岸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請示》(鄂政發〔1992〕10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黃石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為了加強對外國籍船舶沿江進入港口及其人員活動的管理,由你省會同省軍區制定安全保密措施。
二、黃石港口岸邊檢、海關、衛檢、動植檢、商檢人員辦公、生活用房建設資金以地方解決為主,國家在可能的情況下給予適當補助,國家補助的部分由你省另文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口岸檢查檢驗單位新增人員的開辦費由地方解決。業務用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門解決。
三、黃石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前的準備工作,由國家口岸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後再正式對外公布。
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
(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