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覆發布
批覆全文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2018〕93號
北京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為中國(城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印發。
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為目標,複製推廣前兩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優勢,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探索新經驗、新做法。
三、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電子商務為突破口,大力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在物流、倉儲、通關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完善通關一體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同時,要控制好試點試驗的風險。要在保障國家安全、網路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和有效防範交易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為綜合試驗區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要在商務部等部門的指導下,儘快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細化先行先試任務,突出重點,創新驅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紮實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要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管理機制,根據有關部門的管理需要,及時提供相關電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務部等部門報送工作計畫、試點經驗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各綜合試驗區建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報批。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指導和服務。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創新政策措施,加強溝通協作,進一步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商務部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對各綜合試驗區試點成果進行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
2018年7月24日
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發展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是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拓展對外貿易,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推進貿易強國建設。2015年起,連續4年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出促進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發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國務院分兩批在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試區)建設。
商務部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頂層設計,開展制度、管理和服務創新,探索形成了以“六體系兩平台”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12方面成熟經驗做法,並已面向全國複製推廣。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商成交額連續兩年增長1倍以上,現已成為外貿創新發展的新亮點、轉型升級的新動能、創新創業的新平台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新載體。
跨境電商作為一種外貿新業態,仍處於高速發展期。在面向全國複製推廣成熟經驗做法基礎上,新設一批綜試區,有利於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新經驗新做法;有利於逐步完善促進其發展的監管制度、服務體系和政策框架,推動跨境電商在更大範圍發展;有利於培育外貿新動能,推進貿易強國建設。
主要內容
《批覆》明確,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綜合試驗區。
《批覆》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複製推廣前兩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著力在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跨境電商發展新經驗、新做法。
《批覆》要求,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電商為突破口,大力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在物流、倉儲、通關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完善通關一體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同時,要控制好試點試驗的風險。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先行先試任務,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機制。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努力在健全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貫徹落實
商務部將按照《批覆》要求,一是會同有關部門細化責任,指導地方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二是進一步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評估試點成果,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三是加快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推動完善適應跨境電商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全國跨境電商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