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是2004年國務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發〔2004〕35號
  • 發文機構:國務院
  • 發文時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國務院關於召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
國發〔2004〕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0年國務院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以來,全國各族人民在黨和政府的帶領下,積極投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湧現出一大批品德高尚、功績卓著、貢獻突出的先進模範人物。為更好地調動廣大人民民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積極性,弘揚新時期先進模範人物的崇高精神,努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國務院決定,2005年“五一”前後召開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表彰範圍
這次大會擬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3000名。表彰範圍是:2000年以來,在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人、農民、科教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社會各階層人員。
二、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受國務院委託負責審批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並領導表彰大會的籌備工作。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任籌委會主任;人事部部長張柏林,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張俊九,中共中央辦公廳負責常務工作的副主任令計畫,國務院副秘書長李适時任籌委會副主任;中組部、中宣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國防科工委、國家民委、公安部、法務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國資委、民航總局、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管局、新華社、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各一位負責同志擔任委員。
籌委會下設辦公室,國務院副秘書長李适時兼任辦公室主任,並設副主任若干名。辦公地點設在中華全國總工會。
三、工作要求
評選、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是我國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表彰大會的籌備工作。評選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條戰線和社會各個階層。在評選過程中,要嚴格掌握標準。評選出的先進模範個人,應當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勇於開拓創新並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取得重大成就,在民眾中享有較高威信的人物。同時,婦女和少數民族應占一定比例。對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的評選要從嚴掌握。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通過評選、表彰活動,廣泛宣傳各行各業先進模範人物的事跡,教育廣大人民民眾自覺以他們為榜樣,努力工作,開拓進取,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鬥。
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評選方法、推薦審批程式、名額分配、工作進度要求和表彰大會具體時間等事項,由籌委會另行通知。
國 務 院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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