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由國務院於 2017年1月3日印發。《綱要》部署了全面協調和統籌推進國土集聚開發、分類保護、綜合整治和區域聯動發展的主要任務。這是我國首個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的戰略性、綜合性、基礎性規劃,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整治的各類活動具有指導和管控作用。《綱要》範圍涵蓋我國全部國土(暫未含港澳台地區)。規劃基期為2015年,中期目標年為2020年,遠期目標年為203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國土規劃綱要 (2016—2030年)的通知
- 發布機關:國務院
- 發布文號:國發〔2017〕3號
- 發布時間: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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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國發〔20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1月3日
主要內容
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
目 錄
導 言
第一章 基本形勢
第一節 重大機遇
第二節 嚴峻挑戰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戰略格局
第一節 高效規範的國土開發開放格局
第二節 安全和諧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
第三節 協調聯動的區域發展格局
第四章 集聚開發
第一節 構建多中心網路型開發格局
第二節 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
第三節 最佳化現代產業發展布局
第五章 分類保護
第一節 構建“五類三級”國土全域保護格局
第二節 推進人居生態環境保護
第三節 強化自然生態保護
第四節 嚴格水資源和耕地資源保護
第五節 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第六章 綜合整治
第一節 推進形成“四區一帶”國土綜合整治格局
第二節 實施城市化地區綜合整治
第三節 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第四節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綜合整治
第五節 加快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綜合整治
第六節 開展海岸帶和海島綜合整治
第七章 聯動發展
第一節 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
第二節 支持特殊地區加快發展
第三節 提高開放合作水平
第八章 支撐保障
第一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 保障合理建設用地需求
第三節 強化水資源綜合配置
第四節 構建能源安全保障體系
第五節 提升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第六節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
第七節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第九章 配套政策
第一節 資源環境政策
第二節 產業投資政策
第三節 財政稅收政策
第十章 《綱要》實施
第一節 夯實實施基礎
第二節 加強實施管理
導 言
我國的國土包括陸地國土和海洋國土,其中陸地國土面積960萬平方公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和我國主張,管轄海域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這是中華民族繁衍生息的寶貴家園,也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基本載體。科學推進國土集聚開發、分類保護和綜合整治,進一步最佳化開發格局、提升開發質量、規範開發秩序,有利於形成安全、和諧、開放、協調、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和基礎保障。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編制實施《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下簡稱《綱要》),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促進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重大舉措。《綱要》貫徹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以下稱三大戰略)落實,對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環境保護、國土綜合整治和保障體系建設等作出總體部署與統籌安排,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整治的各類活動具有指導和管控作用,對相關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具有引領和協調作用,是戰略性、綜合性、基礎性規劃。
《綱要》範圍涵蓋我國全部國土(暫未含港澳台地區)。規劃基期為2015年,中期目標年為2020年,遠期目標年為2030年。
內容解讀
國務院日前印發《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下簡稱《綱要》)。這是我國首個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的戰略性、綜合性、基礎性規劃,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整治的各類活動具有指導和管控作用。
《綱要》指出,要貫徹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對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環境保護、國土綜合整治和保障體系建設等作出總體部署與統籌安排。要進一步最佳化國土開發格局、提升國土開發質量、規範國土開發秩序;最佳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和提升國土空間治理能力。
《綱要》提出了加快構建“安全、和諧、開放、協調、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的總體目標。到2030年,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不斷最佳化,整體競爭力和綜合國力顯著增強,國土開發強度不超過4.62%,城鎮空間控制在11.67萬平方千米以內。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取得實質進展,國土開發的協調性大幅提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基本建成,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用水量大幅下降,堅守耕地“紅線”,建成高標準農田12億畝,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4萬平方千米以上。基礎設施體系趨於完善,資源保障能力和國土安全水平不斷提升,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海洋開發保護水平顯著提高,建設海洋強國目標基本實現。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更加完善,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更加健全。
《綱要》部署了全面協調和統籌推進國土集聚開發、分類保護、綜合整治和區域聯動發展的主要任務。一是構建“多中心網路型”開發格局,推進建設國土開發集聚區和培育國土開發軸帶。二是構建分類分級全域保護格局,依據環境質量、人居生態、自然生態、水資源和耕地資源5大類資源環境主題實施分類保護。三是構建綜合整治格局,修復與提升主要城市化地區、農村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及海岸帶和海島地區的國土功能。《綱要》提出,要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升能源資源保障能力,設定“生存線”,嚴格保護耕地和水資源;設定“生態線”,將用途管制擴大到所有自然生態空間;設定“保障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必要的建設用地、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安全。
《綱要》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儘快組織開展省級國土規劃編制工作,調整完善資源環境、產業、投資、財稅等相關規劃和政策法規,建立部門協調和監督檢查機制,全面推進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