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停止執行國發(1985)136號檔案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12月02日發布,自1994年12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4年12月02日
- 實施日期:1994年12月02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進出境貨物監管
國務院關於停止執行國發[1985]136號檔案的通知
國務院決定,廢止《國務院關於加強對廣東、福建兩省進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國發[1985]136號),各有關部門為貫徹該檔案而制定的各項具體管理規定亦一併廢止。
國務院決定,廢止《國務院關於加強對廣東、福建兩省進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國發[1985]136號),各有關部門為貫徹該檔案而制定的各項具體管理規定亦一併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