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的通知》是為摸清各地區政務服務有關情況,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精準化、便捷化,經國務院同意就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有關事項下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2月7日下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7年2月7日
  • 實施日期:2017年2月7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的通知
國辦函〔2017〕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健全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升政府服務效率和民眾獲得感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的重要支撐,對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意義。為摸清各地區政務服務有關情況,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精準化、便捷化,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普查內容是省、市、縣三級政府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情況,主要包括機構設定、服務內容、服務實效和監督考核等,涵蓋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一體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綜合政務移動客戶端、統一政務服務熱線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等服務渠道。
二、方式和時間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統籌組織本地區政務服務體系普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負責下載《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填報數據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組織相關單位填報本級政府《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並逐級上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3月31日前收齊本地區省、市、縣三級政府《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加蓋公章後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請將電子版刻製成光碟一併報送)。
三、工作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服務體系普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其辦公廳(室)要切實負起責任,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各部分的責任單位,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填報、應填盡填,做好匯總和統計,嚴格審核,確保填報的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並按時報送《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如發現有關數據信息存在嚴重缺失或嚴重錯誤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將責成有關地區及時更正並在適當範圍內予以通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支持配合各地區做好普查有關工作。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要指定1名司局級負責人和1名聯繫人負責該項工作,並於2017年2月28日前將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號碼)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
附屬檔案: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健全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升政府服務效率和民眾獲得感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的重要支撐,對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意義。為摸清各地區政務服務有關情況,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精準化、便捷化,經國務院同意開展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
普查對象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通知》要求普查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統籌組織本地區政務服務體系普查工作。《通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服務體系普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其辦公廳(室)要切實負起責任,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各部分的責任單位,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填報、應填盡填,做好匯總和統計,嚴格審核,確保填報的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並按時報送《政務服務體系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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