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湖南省請求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湖南省請求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復函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5年10月10日發布,自1985年10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5年10月10日
  • 實施日期:1985年10月1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請求國務院幫助解決的幾個問題》,經與有關部門研究,並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答覆如下:
一、關於洞庭湖治理問題。洞庭湖治理已列入“七五”計畫,初步安排一億元投資;明後兩年各安排八百萬元,後三年隨著工程進度逐年增加投資。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審查設計任務書,結果待告。
二、關於增加四萬噸議價汽油問題。今年(1985年)八月石化總公司已給你省增加一萬噸議價汽油,並安排一些平價汽油。現在全國議價汽油緊缺,無法再增撥指標。請你省區別輕重緩急,對用油作出統籌安排,有的要適當控制。
三、關於“七五”計畫期間向國外借款問題。原則同意在這期間向國外貸款一億美元,用於開發你省的優勢項目。具體借款事宜,請按有關規定,報經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後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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