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旅遊事業委員會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旅遊事業委員會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8年05月21日發布,自1988年05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旅遊事業委員會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8年05月21日
  • 實施日期:1988年05月2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構編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旅遊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旅遊事業委員會(國務院旅遊協調領導小組撤銷)。
國家旅遊事業委員會屬於常設的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旅遊局。委員會由下列同志組成:
主任:吳學謙(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李昌安(國務院副秘書長)
劉毅(國家旅遊局局長,主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郝建秀(國家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成員:遲海濱(財政部副部長)
周乾峙(建設部副部長)
羅雲光(鐵道部副部長)
王展意(交通部副部長)
康仲倫(輕工部副部長)
劉廣運(林業部副部長)
王濟夫(文化部副部長)
陳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成致平(國家物價局局長)
胡逸洲(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
廖暉(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李錫奎(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副行長)
張德勤(國家文物局局長)
王永禎(旅遊辦主任)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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