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寧波市人民政府設立駐京機構的批覆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7年06月09日發布,自1987年06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7年06月09日
- 實施日期:1987年06月0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構編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你廳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四日《關於設立寧波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寧波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設立一個辦事機構,編制不超過七人。其具體事宜,可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
你廳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四日《關於設立寧波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寧波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設立一個辦事機構,編制不超過七人。其具體事宜,可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