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4月5日做出的關於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件,自2017年4月5日起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7年4月5日
  • 實施日期:2017年4月5日
  • 發文字號:國辦函〔2017〕35號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辦函〔2017〕35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使用“國家南海博物館”機構名稱的請示》(瓊府〔2017〕12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南海博物館館名可定為“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海南文化建設史上又一重大項目“國家南海博物館”,預計今年博鰲論壇開館。今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函稱南海博物館館名可定為“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國家南海博物館選址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項目規劃建築面積7萬餘平方米,展陳面積約2.85萬平方米。博物館建成後將成為國家級大型海洋文化和歷史文化景區,也是南海海上絲綢之路和環南海國家歷史、現狀的研究和展示中心,將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和博鰲亞洲論壇。
根據展陳方案,國家南海博物館將以和平、開放、包容、互信、互利精神為主旨,突出展示南海人文歷史和自然生態、海上絲綢之路、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成果等主題,主要包括“南海人文歷史陳列”“南海自然生態陳列”兩個基本陳列,“絲路帆遠——海上絲綢之路七省文物精品展”“探海尋蹤——中國水下考古與南海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兩個引進展覽,“對話——海上絲綢之路與紫禁城”“風起馬六甲——14至20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上的馬來西亞”兩個專題展覽。
據了解,國家南海博物館還將著力打造集收藏、展示、教育、保護、科研、交流為一體的國際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研究平台和開放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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