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衛生部關於解決醫院賠本問題的報告通知

國務院批轉衛生部關於解決醫院賠本問題的報告通知是國務院於1981年02月27日發布,自1981年02月2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1年02月27日
  • 實施日期:1981年02月27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衛生綜合規定
  國務院批轉衛生部關於解決醫院賠本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同意衛生部《關於解決醫院賠本問題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研究辦理。
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實行按成本收費的辦法,各地可先進行試點,待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推行。
衛生部關於解決醫院賠本問題的報告
醫院是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治病、防病、開展計畫生育等項重要任務。但是,長期以來,衛生經費和基建投資太少;從衛生部門來說,曾片面強調醫院是社會主義福利事業,以為收費越低,越能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自一九五八年以來,曾三次大副度降低醫療收費標準,而對降價造成的虧損,國家又沒有給予相應的補償。此外,還由於有的商品提價,醫院開支增加,致使醫院長期大量賠本,越辦越窮。
由於大量賠本,使醫院處境十分困難,日子很不好過,突出的問題是:房屋破舊,無力維修,不少老醫院年久失修,破損更為嚴重,已無法修理,需要重建:儀器設備陳舊落後,不能更新,連常規設備也不配套;被服家具破爛,衛生狀況很差,許多城市大醫院都沒有住院病人穿的衣服,許多地、縣醫院醫護人員的工作服都保證不了,許多公社衛生院只有一個光板床,被褥都沒有,全靠病人自帶,衛生條件沒有保證;醫療、生活用房十分困難,全國每年需要住院的病人五千萬,但醫院只能收容二千五百萬人次;職工生活用房二十年來國家很少投資,職工宿舍奇缺。這種情況對民眾疾病的防治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對四個現代化建設都是很不利的。
由於當前國家在經濟上還有困難,不可能過多地增加衛生經費,又不能增加民眾負擔,經過反覆研究,建議目前對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實行按不包括工資的成本收費,門診掛號費職工個人除按現行標準交費外,超過部分分別由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報銷;對城鎮居民和農民的收費標準不變。實行這個方案,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需要增加一些開支。初步匡算,全國公費醫療經費約需增加九千萬元,由地方財政負擔。勞保醫療經費約需增加二億六千萬元,由企業單位分擔。實行這個辦法後,全國醫院還要賠本,但終究比現狀有所改善。衛生部門實行以上辦法後,建議各地不要減少對衛生事業費的安排。
醫院實行兩種收費標準,需要有一套相應的制度和辦法,衛生部門要與財政、物價等有關部門很好地商量確定。為了妥善地解決好這個問題,在實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應先在一、二個地區或城鎮進行試點,並要做好宣傳工作,待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推行。
以上報告如可行,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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