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覆通知(國辦通[1995]8號)是國務院於1995年04月24日發布,自1995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5年04月24日
- 實施日期:1995年03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著作權綜合規定,商標使用管理
國務院批覆通知
海關總署:
你署《關於授權海關對侵犯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予以沒收處理的緊急請示》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署的請示,從1995年3月1日起,對侵犯受中國法律、法規保護的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予以沒收和處理。
二、對執行中有關具體操作問題,由海關總署商有關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行政管理部門解決。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海關總署:
你署《關於授權海關對侵犯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予以沒收處理的緊急請示》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署的請示,從1995年3月1日起,對侵犯受中國法律、法規保護的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予以沒收和處理。
二、對執行中有關具體操作問題,由海關總署商有關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行政管理部門解決。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