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成立時間
2003年12月28日,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正式掛牌,開始履行其政府職能。
組成人員
國辦發〔2013〕65號:
根據國務院機構設定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對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作了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組成人員如下: |
主 任: | | (國務院副總理) |
副主任: | 汪 洋 | (國務院副總理) |
成 員: | | |
| 陳 雷 | (水利部部長) |
| 萬 鋼 | (科技部部長) |
| | (公安部常務副部長) |
| | (財政部部長) |
| | (國土資源部部長) |
| | (環境保護部部長) |
| |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
| | (交通運輸部部長) |
| | (鐵道部部長) |
| | (農業部部長) |
| | (人民銀行行長) |
| | |
| | (南水北調辦主任) |
| | (國務院副秘書長) |
| 杜 鷹 |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
| 邵 寧 | (國資委副主任) |
| | (林業局局長) |
| | (法制辦主任) |
| 王禹民 | |
| | (文物局局長) |
| | (開發銀行董事長) |
| 王安順 | (北京市市長) |
| | (天津市市長) |
| | (河北省省長) |
| | (江蘇省省長) |
| | (山東省省長) |
| | (河南省省長) |
| | (湖北省省長) |
| | (陝西省省長) |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
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起草有關法規草案;負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全體會議以及辦公會議的準備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就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與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協調落實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重大措施。
(二)負責監督控制南水北調工程投資總量,監督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執行情況;參與
南水北調工程規劃、立項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匯總南水北調工程年度開工項目及
投資規模並提出建議;負責組織並指導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建設年度投資計畫的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計畫、資金和工程建設進度的相互協調、綜合平衡;審查並提出
工程預備費項目和中央投資結餘使用計畫的建議;提出因政策調整及不可預見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資建議;審查年度投資價格指數和價差。
(三)負責協調、落實和監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參與研究並參與協調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提出的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方案;參與研究南水北調工程供水水價方案。
(四)負責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五)參與協調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
(六)組織制定南水北調工程移民遷建的管理辦法;指導南水北調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監督移民安置規劃的實施;參與指導、監督工程影響區文物保護工作。
(七)負責南水北調工程(樞紐和幹線工程、治污工程及移民工程)的監督檢查和經常性稽察工作;具體承辦南水北調工程階段性驗收工作。
(八)負責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信息收集、整理、發布及宣傳、信訪工作;負責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與外國政府機構、組織及國際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機構。
綜合司
組織起草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有關法規草案和會議檔案;組織研究、擬定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發布和機關電子政務建設;組織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宣傳,協調重大宣傳活動;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組織協調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與外國政府機構、組織及國際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協助有關方面為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引進資金和技術;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和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外事和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投資計畫司
監督控制南水北調工程投資總量,監督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執行情況;匯總南水北調工程年度開工項目及
投資規模並提出建議;承辦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和直屬基礎設施建設年度投資計畫的編制、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具體工作;協調、平衡南水北調工程投資計畫和工程進度;組織開展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專題研究;審查並提出
工程預備費項目和中央投資結餘使用計畫的建議;提出因政策調整及不可預見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資建議;審查年度投資價格指數和價差;組織項目建設評價工作,管理基建投資統計工作;參與工程建設期間水量調度方案的編制和水量調度。
經濟與財務司
協調、落實和監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參與研究並參與協調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提出的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方案和基金徵收管理辦法;審查並提出年度建設
資金預算,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投資控制風險分析;參與南水北調工程經濟運行機制和供水水價方案的研究;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部門
預算編制、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
建設管理司
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南水北調工程的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組織協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管理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科研工作,擬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特殊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
環境與移民司
承辦協調落實“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污後通水,先環保後用水”原則的有關措施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南水北調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的實施;研究擬訂南水北調工程有關移民政策;參與審核南水北調治污工程、移民工程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參與編制治污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協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協調南水北調工程調水區、受水區水資源、生態環境和
水土流失監測工作;協調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指導、監督工程影響區文物保護工作。
監督司
組織南水北調樞紐和幹線工程、治污工程及移民工程的監督檢查和經常性稽察,提出監督檢查報告,督促監督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承辦南水北調工程階段性驗收的組織協調及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綜合司。
領導成員
姓名 | 職務 |
|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
|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
|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
|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
地方機構
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
根據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委員會《關於調整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成員的通知》(京調委[2006]2號),經北京市政府批准,2006年5月,北京市調整了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成員單位。調增後的名單如下:
副主任:張 茅 副市長
成 員:
趙 義 市民政局局長
安家盛 市國土局局長
陳 剛 市規劃委主任
祁 紅 房山區區長
林克慶 大興區區長
徐維浩 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總經理
天津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
2003年12月18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政人[2003]57號文發出通知,成立天津市南水北調工程
建設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成 員:
崔士光 市農委
方伯敬 市文物局
邢振綱 市環保局
殷淑嚴 市物價局
周樹餌 市鐵路集團
王樹行 市公路局
李森陽 市林業局
張桂祥 北辰區人民政府
高永志 寶詆區人民政府
委員會的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措施,決定我市南水北調市內配套工程建設的重大問題。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
王宏江兼任。
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
河北省人民政府2003年11月23日批准設立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三定方案規定,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正廳級),為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
建設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掛靠
河北省水利廳。
河北省南水北調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全體會議及辦公會議的準備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就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與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協調落實國家、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有關重大措施。
(二)配合國家
項目法人組織南水北調河北段主體工程建設管理;負責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管理。
(三)負責監督控制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投資總量牞監督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省南水北調主體工程、配套工程規劃、
項目建議書、
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匯總年度開工項目及
投資規模並提出建議;組織、指導工程項目建設年度投資計畫的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計畫、資金和工程建設進度的相互協調、綜合平衡;審查並提出
工程預備費項目和投資結餘使用計畫的建議;提出因政策調整及不可預見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資建議;審查年度投資價格指數和價差。
(四)負責協調、落實和監督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參與研究並參與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提出的南水北調工程河北省基金方案和實施細則;參與研究並參與協調河北省配套工程籌資方案;參與研究南水北調工程省用戶供水水價方案。
(五)負責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六)參與協調省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組織擬訂省南水北調主體和配套工程占地、拆遷、安置移民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參與指導、監督工程影響區文物保護工作。
(七)協助國家有關部門對河北段南水北調主體工程的監督檢查和經常性稽查工作;負責省配套工程的監督檢查和經常性稽查工作牷具體承辦省配套工程階段性驗收工作。
(八)負責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信息收集、整理、發布及宣傳、信訪工作;負責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與外省及國際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
(九)承辦省政府和省南水北調工程
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機構:綜合處、投資計畫處、經濟與財務處、建設管理處、設計與環境處。
河北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事業編制35名。依照
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其中主任l名(省水利廳廳長兼)、副主任3名(副廳級)、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處級領導14名。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副組長: 徐 鳴 副省長
成 員:
陳蒙蒙 省環保廳廳長 周 嵐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周學東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 夏 冰 省科技廳副廳長
鄧東升 江蘇水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呂振霖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公經費
2012年7月18日,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三公經費”
財政撥款情況。據公布數據顯示,2011年南水北調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全年支出決算數379.04萬元。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191.57萬元,占50.54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144.9萬元,占38.23%;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2.57萬元,占11.23%。
根據通報,南水北調辦安排的201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13.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31.53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131.04元;公務接待費預算50.48萬元。2012年“三公經費”
財政撥款預算與2011年預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