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對外稱機關服務局)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三峽辦)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的批覆》(中編辦復字〔2002〕77號),於2002年初由原三峽辦機關服務中心與原移民開發局機關服務中心合併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
  • 地址:三峽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機構設定,機構職責,

機構設定

服務中心主任劉瑞雲。中心下設辦公室、行政處、會議接待處、財務處四個處室,現有正式職工21人。
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是為三峽辦機關工作和生活服務,保證機關的正常運轉,承擔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和機關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服務中心與機關簽定服務協定,實行有償服務。按照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實行獨立核算。服務中心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逐步實現社會化服務。

機構職責

目前,服務中心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受機關委託管理的行政性工作:基本建設項目,有關房產房改方面工作,政府採購,物資保管,國有資產管理,家屬區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單身宿舍的日常管理,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與管理,出差票務服務,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絡工作,同中央國家機關兩組五委的聯絡並完成相關工作。
2、物業管理工作:機關辦公樓、會議樓、機關院內的設施設備的管理及保潔、綠化等工作。
3 、交通服務工作:包括領導專車、公務用車、會議用車,以及與之相關的車輛管理、保養、修理等工作。
4、會務服務工作:包括辦內外的會議服務,根據領導批示編制會議預算,會議組織和會後結算等。
5、“北戴河基地”和內部招待所的管理工作:包括承擔中小型會議接待服務。
服務中心組建以來,在三峽辦黨組的領導下,經過深化改革,轉換機制,積極苦練內功,加強內部管理建設,改進服務,面向市場,拓寬服務領域,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增強自我生存和發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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