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航線水陸聯運收入

國內航線水陸聯運收入是指水陸聯運指貨物從起運地到目的地全程運輸由航運企業和鐵路局聯合完成。如鞍山經鐵路到大連,經海運到上海,又經鐵路到杭州。水陸聯運運雜費的收款方式,有“起收”和“到收”兩種。屬於於一次收清全程運雜費的聯運貨物(煤、生鐵、鋼及鋼鐵材料、金屬礦石、非金屬礦石、水泥、化學肥料、糧食和鹽等九大類整車物資),一律由水路起運港或鐵路起運站一次“起收”(一般不收目的地的雜費)。

水路和鐵路間的清算在第一換裝地點淸算。不屬於一次收淸全程運雜費的聯運貨物(即零擔或非九大類物資),由水路和鐵路按下列辦法分別收取運雜費:從水路起運到達鐵路時(即水——鐵),水路段的運雜費由起運港“起收”,鐵路段的運雜費由目的站“到收”。從鐵路起運到達水路時(即鐵——水),則鐵路“起收”,水路“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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