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固陽縣財政局,是固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包頭市與旗縣區,包頭市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辦法,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推進固陽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起草固陽縣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全縣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我縣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縣本級預決算公開。辦理縣財政與市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的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落實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要求擬訂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相關工作。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縣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縣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建立國有金融資本報告制度。貫徹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固陽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固陽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上級和固陽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督導和規範內部控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三)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地方金融業深化改革和創新發展。
(十四)統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縣金融業發展。指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
(十五)推動全縣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三農三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按要求統籌指導全縣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
(十六)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全縣企業融資工作,協調幫助企業上市掛牌、債券融資和併購重組、再融資工作。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規範發展。提出政府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意見。
(十七)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關於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各項監督管理政策及要求,並組織實施。
(十八)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關於對權益類、契約類交易場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督管理政策要求,並組織實施。
(十九)負責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區域合作。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推動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與安全。牽頭組織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地方金融基礎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
(二十一)協調配合中央、自治區、包頭市駐縣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駐縣分支機構。依法依規協調指導地方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相關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和中介機構規範發展。
(二十二)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全縣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和措施辦法,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四)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
(二十五)按照管理許可權,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健全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縣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六)負責組織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二十七)對出資企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固陽縣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二十九)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管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配合上級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配合上級理順市、縣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縣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按要求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在上級指導下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縣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法治財政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財政政策法規的建議。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財政行政執法監督、法律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預算股。編制固陽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負責全縣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組織固陽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牽頭政府預算、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工作。負責在職人員工資的調整、發放等相關工作。承擔財政轉移支付和年終結算工作。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稅改革和重要財稅政策的建議,提出財政支持相關領域改革發展的建議。
(三)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負責預算資金收支總會計核算,國庫資金撥付、分月用款計畫批覆與審核,直接支付、授權支付額度清算等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編制並匯總固陽縣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三公經費季度報表,總決算及預算單位部門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等工作。擬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辦法及國庫財政性資金管理辦法,研究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四)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及相關部門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公務支出制度體系建設。負責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專項資金監管。
(五)教科文股。承擔教育科技、文體旅遊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管理教育費附加等資金的支出預算。擬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
(六)農牧股。承擔農村牧區、扶貧、水利、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七)綜合和非稅股。承擔審計、統計、稅務、財政、工業園區、發投公司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承擔彩票專項資金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管理。
擬訂固陽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章制度,承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組織落實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規章。負責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負責代理記賬行業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與實施工作,並編制全縣內控制度報告。
承擔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攔標有關工作。擬定固陽縣政府採購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包頭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按職責分工核准預算單位編報的採購計畫,受理政府採購投訴。對政府採購活動實施事中、事後監管,指導政府採購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承擔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八)經濟建設股。對口包頭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相關工作職責。承擔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住建、環衛以及能源、商貿、糧食、應急領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專項投資的預算分配及財務管理,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執行基本建設等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等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工作。承擔對口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政策。
監督執行工業、能源、信息化、交通、軍民融合、應急領域等的財政預算與財務管理制度,編報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組織對其管理的專項資金進行投資評審與績效評價。負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和負責人薪酬改革。建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政策、國有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擬訂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管理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基金。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固陽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並負責就業貸款貼息資金管理工作。
(十)基層財政管理股。承擔固陽縣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區域發展財政管理相關工作。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統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績效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基層財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完善各鎮財政管理體制和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指導各鎮財政預算收支管理及決算工作。各鎮財政機構標準化建設及資金管理;監督管理相關的鄉村財政專項資金。組織指導各鎮財政工作業務培訓。負責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
(十一)金融債務管理股。對口包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金融工作職責。承擔地方金融監管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工作,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報告等相關制度。落實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落實農牧業保險相關財政財務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專項資金及項目管理,以及地方金融系統管理。負責外國政府性貸款債務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林業保險專項資金監管。
制定固陽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債務、償債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置。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債資金等債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