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陽縣民政局

固陽縣民政局是固陽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貴陽縣民政的政府機構。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固陽縣民政局,是固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民政行業標準,擬訂民政地方標準。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四)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全縣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承擔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動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指導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抓好年度計畫實施。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負責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固陽縣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材料起草、會議組織、安全保衛、機要保密、信訪綜治、制度建設、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機關事務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科技管理、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承擔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慈善捐助、臨時救助和流浪救助等工作。承擔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高齡補貼發放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政務大廳民政業務工作和收養登記,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動婚俗改革。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固陽縣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工作,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綜合治理。
(五)社會事務股。推動殯葬改革工作。組織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及“三民”、“精簡退職”補貼的發放工作。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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