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乙炔發生器

乙炔發生器按所製取乙炔壓力的不同,可分為低壓式(乙炔壓力在0.045MPa以下)和中壓式(乙炔壓力在0.045~0.15MPa)兩種。目前國內成批生產的主要是中壓式乙炔發生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式乙炔發生器
  • 分類:低壓式、中壓式
釋義,布置原則,準備工作,管理和維護,

釋義

低壓式乙炔發生器一般設在乙炔發生站,在乙炔消耗量較大的工廠,乙炔發生站中裝設二三台20~30m。/h的低壓式乙炔發生器,產生的乙炔由儲氣塔儲存,再用離心泵增壓,通過管道供給全廠使用。
中壓式乙炔發生器,按發氣量的不同可分為0.5、1、3、5和10m3/h五種,前二種為移動式,後三種體積較大,均為固定式,供多個工作地點同時使用。
乙炔發生器按電石與水接觸方式的不同,可分為排水式、電石入水式、水入電石式、聯合式、沉浮式多種。中壓式乙炔發生器,發氣量在0.5~3m3/h的為排水式。

布置原則

固定式乙炔發生器應布置在單獨的房間或專用棚內。
乙炔發生器不應布置在高壓線下和起重機械滑線處,也不準布置在靠近空氣壓縮機處、通風機的吸口處、避雷針接地導體附近以及可能由高處上方(如煙囪、高空作業點等)飛出煙火和受墜落物打擊處。乙炔發生器與明火、散火花的地點、高壓電源線以及其它熱源應保持水平距離10m以上。不準安放在劇烈震動的工作檯和設備上。

準備工作

使用前的準備工作:首先檢查乙炔發生器的安全裝置、管路、閥門和操縱機構等。確定正常後方能灌水和加入電石。灌水時必須按規定灌入沒有任何油污或其它雜質的潔淨水。裝電石時應根據發生器要求的定量來裝,不能過滿。電石的粒度必須符合發生器說明書上的規定。不得使用粒徑超過80mm的電石,否則容易造成搭橋卡料。全天使用時,中間須換水。
冬季使用乙炔發生器時如果發生凍結,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及紅鐵烘烤,更不準用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物體敲擊。

管理和維護

在供氣使用前應排放發生器中留存的乙炔與空氣混合氣。工作時,發生器各接頭應保持良好密封,不漏氣(檢查時可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並注意回火防止器水位是否正常(無回火防止器時,禁止使用)。漏氣、水位不符合要求及安全裝置失靈等現象,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否則不允許使用。固定式乙炔發生器應由受過專門培訓的專職人員管理。運行過程中清除電石渣的工作,必須在電石完全分解後進行。水滴式乙炔發生器如發現有水從發氣室排出門溢出,而且壓力表指針不動,則表示電石已安全分解,可以清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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