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乙炔站安全間距
- 外文名:Safety distance of acetylene station
- 套用學科:能源
- 建築防火等級:一級二級
乙炔站基本要求,乙炔站平面布置,
乙炔站基本要求
(1)乙炔屬於甲類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站的建築物須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通常要為單層建築,與有明火的操作場所須保持30~50m間距。
(2)乙炔站泄壓面積與乙炔站容積的比值須採用0.05~0.22。房間和乙炔發生器操作平台須有安全出口,要安裝百葉窗和出氣口,門要向外開啟。
(3)乙炔房與其他建築物和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要符合GB 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4)乙炔房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金屬平台須鋪設橡皮墊層。
(5)有乙炔爆炸危險的房問與無爆炸危險的房間(更衣室、值班室),不許直通。
(6)操作人員不能穿著帶鐵釘的鞋以及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乙炔站。
乙炔站平面布置
為防止乙炔站和氧氣站的爆炸,乙炔站應與車間分開布置。對乙炔站的布置要求如下:
(1)按乙炔發生器使用的高峰值確定設備容量和台數,一般為2—4台固定式乙炔發生器。
(2)應採用自然通風。
(3)採用水暖或氣暖,室內溫度不低於5℃。
(4)照明應利用通過玻璃窗反射的外部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