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丁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將丁銀固定下來,此後隨人口增加而不再增加丁銀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丁銀
- 所屬時期:康熙五十一年
固定丁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將丁銀固定下來,此後隨人口增加而不再增加丁銀的政策。
固定丁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將丁銀固定下來,此後隨人口增加而不再增加丁銀的政策。康熙五十年(1711)以前,清朝的賦役制度,儘管屢經調整,但由於積弊已久,仍十分繁雜而混亂。既影響封建國家的財政收入,又不斷地激起“...
攤丁入畝的原則是由地起丁,田多丁多,田少丁少,每地賦銀一兩,攤入丁銀,最低的省為一厘至二錢不等,最高的省為二錢到四兩五分三厘不等,一般為一錢至四五錢不等,稱之為地丁銀。清代民間在交納地丁稅時,折色部分在銀...
康熙皇帝一再強調“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善政,實質上,是試圖用固定丁銀總額的辦法,來確保稅銀的收入以及消除因人丁變動尖控帶來的丁銀徵收額的波動。於是從康熙五十一年(1712)開始,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全國的人丁戶口數字為準,共...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規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數作為徵收丁稅的固定數(固定丁銀),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廢除了新生人口的人頭稅。雍正元年(1723年),開始普遍推行“攤丁入畝”,把固定下來的丁稅平均攤...
丁銀的固定,為攤丁入地創造了過渡條件。從康熙五十五年開始,廣東省首先實行攤丁入地,以該省的丁銀攤入該省地賦之中,不再按丁抽稅。自雍正元年至七年(1723~1729),各省先後推行,完成了明代一條鞭法所未完成的改革。州縣地方...
由於各府縣丁銀和田賦的比數不同,每兩銀的田賦所攤加的丁銀也不同,多數地區所攤數額,大致是每兩銀的田賦攤入丁銀“一、二錢。這種稅收制度,稱為地了制度。繳納的這種田賦,一般稱為地了錢糧。這種稅制因將丁銀攤入田畝,廢除了...
孳生人丁永不加賦,把全國丁銀總額基本固定,從中央到地方不得隨意增加,使廣大農民負擔相對穩定,逃亡人口減少,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此外,它還為以後清政府實行攤丁入畝政策奠定了基礎。允礽太子位再度被廢 十月初一日,他又向諸王...
雍正(1722~1735)時,清朝政府又進一步採取了“地丁合一”、“推丁入畝”的辦法,把康熙五十年固定的丁銀(人丁二千四百六十二萬兩、丁銀三百三十五萬餘兩)平均攤入各地田賦銀中,一體徵收。從此,丁銀就完全隨糧起征,成為清朝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