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電處理,保密,檔案管理,機關財務和保衛,後勤服務,人事管理,勞動和工資管理,紀檢,監察等項工作;協助機關黨組織做好機關黨建工作;承辦縣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安縣財政局
- 地點:固安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工作職能,機構設定,
工作職能
(二)預算股和預算編審中心負責編制年度縣級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全縣年度預算草案;編制並批覆部門預算;負責財政總指標的管理及部門(單位)指標的追加追減;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辦理市對本縣的轉移支付,擬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辦理縣對鄉(鎮)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以及年終結算事宜;批覆鄉(鎮)決算;負責與鄉(鎮)間的國庫往來資金調度;擬訂全縣財政分配政策,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工作,承擔預算外資金,政府性基金和專用基金等的集中核算與管理;負責國庫帳戶和全縣財政性資金賬戶的管理及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銀行賬戶的審批工作;定期編制財政收支報表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牽頭審核彙編全縣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總決算基金決算;負責總預算會計制度建設和工資發放銀行化工作。
(三)行政事業財務股根據國家、省和市的相關政策擬定行政、文教等單位及社會保障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縣級行政、政法、文體、教育、計生、科技、廣播電視、勞動、民政、衛生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縣級行政、文教、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各類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管理、監督、檢查;積極參與社會保障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四)農財股根據國家、省和市的相關政策,擬定全縣財政支農管理辦法;擬訂農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全縣農業、林業、水利等管理部門以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全縣財政扶貧資金的轉移支付和監督;負責涉農和農業開發資金管理及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參與農口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
(五)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財政性資金擬安排的建設項目預算草稿、預算調整草案編制的準確性、合規性、規範性進行評價審查。負責對已安排建設項目的前期費用、施工圖預算、工程超投標底、重大設計變更及調整預算進行評價審查。負責對建設項目竣工財務結(決)算進行評價審查。負責對財政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進行績效評價。負責對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進行追蹤問效和核查。開展相關業務的諮詢服務工作。
(六)國有資產管理股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年度報表及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績效評價工作;擬訂全縣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並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清產核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管理和指導全縣資產評估工作;組織全縣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管理和指導全縣產權交易工作。
(七)專項資金管理股統一管理各項周轉金;負責周轉金的回收工作;監督周轉金的使用效益。
(八)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和政府採購辦是政府的常設機構,靠掛在財政局行使財政職能,負責對集團消費情況進行控制、檢查、管理、統計;依據國家政策,對專控商品進行審批,認真查處違控事件;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擬定全縣政府採購的實施辦法;擬訂政府採購機構資質標準並監督執行;依法監督政府採購行為;負責採購申報項目的審核並委託政府採購中心等具備資質的採購機構組織實施。
(九)財政監督稽查辦公室研究擬定強化財政監督的建議和措施,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有關經濟監督部門的工作關係;監督檢查全縣範圍內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及局內股室監督預算的執行,檢查各項財政收入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違反財經紀律、財稅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檢查處理及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受理對違法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舉報事宜;辦理財政幹部以及財務人員因認真貫徹執行財政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而受到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情況。
(十)企業股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擬定糧食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糧食企業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糧食部門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基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管理監督;負責世行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審核,申請等前期準備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報賬管理和如期償債工作;管理國有、涉外等企業單位財務;編制企業財務決算。
(十一)經濟建設股負責國土局、環衛局、建設局、綜合執法局、交通局、糧食局等七個單位的預算執行及決算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及撥付工作。負責歸口單位的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全縣成品油價格補貼資金的撥付、管理、監督。負責糧食直補及綜合直補資金的撥付、管理、監督。家電下鄉、機車下鄉資金的撥付、管理、監督。負責糧食風險基金管理。
(十二)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統一管理財政集中支付業務。支付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單一銀行賬戶,為單位辦理資金結算和支付業務。各預算單位在支付中心開設虛擬的賬戶,分清各單位的資金數額。各單位原來的銀行賬戶全部取消,單位的所有資金全部納入支付中心賬戶統一管理。支付中心根據有關財政財務法規,對單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再審核,監督單位預算的執行。定期與單位核對資金結存數額,保證其資金的安全、完善,在預算撥款額度內及時辦理資金支付。
(十三)社會保障股。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掌握社會保障部門財務收支業務的基本情況並負責編制社會保障部門預決算;負責對社會保障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監督檢查和效益考核;負責審核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有關年度財務和會計報表;辦理相關社會保障部門有關資金業務。
(十四)綜合計畫股,研究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擬定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辦法;審批和收費標準;申報全縣財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擬定有關住房改革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監督;對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進行管理監督;監督和管理全縣彩票發行工作,牽頭負責有關稅費改革工作。
(十五)會事股,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監督執行會計核算制度;組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組織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建設;負責對全縣會計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證發放、珠算等級鑑定等項管理工作。
(十六)財政信息中心,承擔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執行全省財政系統網路建設規劃和具體技術規範及技術標準;負責建設、管理機關區域網路,承擔網路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系統網路硬體設備和軟體系統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反饋及有關材料起草工作。
(十七)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縣四套班子的檔案列印;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的組織規劃與協調;制訂有關服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房和其他公用設施的建設、維修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車輛、配電、冷暖、電話等設施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修工作;負責中心的財務、財產、物資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擔局機關所需物資設備、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供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環境衛生、綠化、人防工作;承擔局召開的會議和來客接待服務工作。
(十八)固安工業區財政分局,負責國家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工業區財政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並組織執行;負責工業區收入的組織及建設資金的撥付;負責工業區下屬行政、事業單位經費的安排、撥付及監督、審查;負責工業區內各類企業的財務監督和會計人員的管理;負責工業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的征繳工作;負責工業區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
(十九)財政局溫泉休閒商務產業園區分局,負責國家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園區財政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並組織執行;負責園區收入的組織及建設資金的撥付;負責園區下屬行政、事業單位經費的安排、撥付及監督、審查;負責園區內各類企業的財務監督和會計人員的管理;負責園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的征繳工作;負責園區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副科級事業單位3個:收費管理局、農業稅徵收管理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股室19個:辦公室、預算股和預算編審中心、行政事業財務股、農財股、專項資金管理股、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財政監督稽查辦公室、企業股、綜合計畫股、會事股、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社會保障股、經濟建設股、財政信息中心、機關服務部、政府採購辦公室、投資公司、投資評審、國有資產管理股。
財政分局2個:工區園區財政分局、溫泉休閒商務產業園區財政分局。
財政所13個:固安鎮財政所、城區街道辦事處財政所、知子營財政所、東紅寺財政所、柳泉鎮財政所、牛駝鎮財政所、馬莊鎮財政所、渠溝鄉財政所、禮讓店鄉財政所、彭村鄉財政所、公主府財政所、東灣鄉財政所、宮村鎮財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