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逐夢文學社

固始逐夢文學社

固始逐夢文學社創建於2014年秋季的一個先進團體。文學社自創建以來受學校廣大師生的關注,逐夢文學社自創辦以來,舉辦了各類文化活動。收穫了師生一致好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時大大提高了同學們的文學修養,創造校園良好的文化氛圍。

無論是傳承已久的古人遺風,還是盛極一時的古風元素,亦或校園的小文藝小清新,還有針砭時弊的揮斥方遒都是一種值得尊重的文學模式。

在包容兼併各類文學元素的同時,倡導文貴在真、文字言心,致力於做最真摯、最動人的文學社。

社團共由50餘人組成,內設宣傳部,文藝部,編輯部,設計部。社員的選拔來縣內一二年級各班級班幹部及老師的大力推薦,在初高中各班級中選出接近50名社員。其中還包括美術設計,歌舞創作,詩歌朗誦,美文編輯,詩歌創作等各班內精英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逐夢文學社
  • 外文名:Chasing the dream
  • 隸屬單位:固始逐夢文學社
  • 宗旨:發揚國學  支持原創
簡介,成員,章程,社規,
逐夢文學社在包容兼併各類文學元素的同時,倡導文貴在真、文字言心,致力於做最真摯、最動人的文學社。
社團共由40餘人組成,內設美工部,宣傳部,文藝部,編輯部,設計部。社員的選拔來自校內一二年級各班級班幹部及老師的大力推薦,在一二年級30個班級中選出接近50名社員。其中還包括美術設計,歌舞創作,詩歌朗誦,美文編輯,詩歌創作等各班內精英人才。
文學社在2015年1月底出版第一期報紙,報紙選取所投稿件中的優秀散文,詩歌,以及小說登報出版。全力做到吸引學生眼球,勾起廣大學生對文學的熱愛與興趣。此後每月將定期出版報紙,堅持每月出一期報紙,無間斷向廣大文學愛好者推薦優秀的文章。
報紙出版後,收集廣大文學愛好者廣泛喜好的文學體裁進行重新編排,整理,出版第一期文學社雜誌進行出售。我們會盡力做到內容新鮮,版面精緻,構造奇妙,思想上乘。將文學社的思想傳承下去並發揚光大!
如果說飛翔是青春的一個夢,那么追求即是青春本身,是一個人心靈年輕的最好證明。誰追求不止,誰就青春常在。那么逐夢文學社就是你青春永恆的家園,永遠是最溫馨的港灣。

簡介

文學是一片淨土,是一個能品味大自然鳥語花香,感受人世間溫情歡欣的殿堂。“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人不在眾,有志則成。”同樣的愛好,同樣的嚮往將我們聚集在一起,共同組建了逐夢文學社。
逐夢文學社是一個微文字、正能量、國學古風為主打,及策劃、書畫、美工、視頻、宣傳於一體的綜合性團隊。
逐夢文學社分別以微文字、正能量、國學古風、散文、小說、詩歌為主題。
下設編輯部、設計部、宣傳部.文藝部。對外徵稿,提倡文學寫作,宣傳指導徵文的寫作。
逐夢文學社自創辦以來文章內容上乘、版面緊湊而豐富。為此,全校師生都給予了充分的關心和幫助,我們的成員也在不斷地努力。

成員

理事會主席:段靖雯
理事會副主席:韓傳銀
理事會成員:晏妮娜 張欣超 趙天月
名譽社長:空缺
社 長:王思夢
社團指導老師:
陳曉彬(逐夢文學社指導老師)
戴玉祥(固始縣小說協會秘書長兼副會長,逐夢文學社指導老師)
江新祥(逐夢文學社指導老師)
藝術顧問:夜色雨聲
文學顧問:王世昌 姜冰琪
設計顧問:裴連啟 方書夢
編輯部部長:李夢婷
設計部部長:袁雨竹
宣傳部部長:龔雨龍
文藝部部長:晏妮娜
編 輯 部:李春 朱嘉怡
設 計 部:李珊珊 李雪
文 藝 部:許諾 沈菲 吳超 彭仁月 游太玲 胡定傑 張偉傑 曾雪玲 王婉婷 董雪婷
宣 傳 部:張欣超 桂術月 張遠遠 李明燕 吳章林 任家洋 蔡鵬程 魯功鄭 趙金妮 蔡士俊 趙天月 宋夏 劉雨辰 盧雨航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是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本社為愛好的學生自願結合的民眾性團體,接受學校的審批與監督。
第三條文學社旨在提高社員的文學素養,營造良好的人文氛圍,拓展學生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合作,為學生提供一個展現個性風采的平台,為作文教學和語文課革提供實驗的園地。
第二章社員
第四條凡本校在籍學生,遵守校紀校規,承認並遵守本章程,,可申請入社。
第五條社員義務
(一)有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二)有自覺遵守文學社紀律,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按時參加社內活動,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務。
(三)有宣傳文學社、維護其形象的義務。
(四)有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社的義務。
(五)有按月向文學社遞交個人作品或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義務。
第六條社員權利
(一)享有參與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三)享有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向《逐夢文學報》社刊投稿優先發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優先推薦的權利。
第七條入社
申請者應向社長提交書面申請,經社長批准可成為會員。申請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同時享有權利。
第八條退社
社員因升學、轉學、休學或退學等情況要退出本社的可辦理退社手續。
第九條獎懲
(一)獎勵
設定學年優秀指導師、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不定期舉辦徵文活動,提倡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對凡不履行應盡義務,規勸後拒不改過的社員予以退社。
(三)對一學期內三次無故缺席社內活動或三次無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動退社論。按時參加社內組織的活動、會議,有事者可向社長請假。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社長、副社長
(一)社長一名。社員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獲多數票者報學校批准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副社長一名。社員本人申請,經社長推薦報學校批准。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三)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和學校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工作。
4、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幹部工作的年度評定。組織人員對學年優秀幹部、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進行評定。
6、不定期的召開幹部會議。
7、邀請相關人員組織全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四)副社長職責
1、對每一次活動進行報導,將報導交到校報導組或廣播站。
2、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3、處理文學社日常事務。
4、社員管理。如活動人員和缺席人員的登記等。
5、稿件收發。
6、作好活動和會議的通知。
7、協助社長開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條編輯部
(一)編輯部主任一名(由老師擔任),和社長一起審稿。編輯(社務)人員若干名。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每學期編輯《逐夢文學報》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十二條宣傳部
(一)宣傳部(秘書長)設幹部一名。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宣傳部職責
1、不定期地通過校內廣播站進行校內宣傳。
2、組織編輯部更換文學社的櫥窗宣傳內容。
3、和計算機老師取得聯繫,將文學社相關資料上網。

社規

1.在努力學好課內知識的同時,學好寫作的理論、語文的知識,並積極的實踐——練筆;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學修養。
2.宣傳文學社的宗旨和各項活動內容,積極參加文學社的各種活動,努力完成文學社交給的任務。
3.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熱情回響文學社的號召。發揚良好的文風,提倡勇於開拓。維護本文學社的利益。
4.虛心向成績優秀的同學學習,熱心幫助同學進步,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組織的團結,努力為文學社爭光,積級向社刊投稿.獎勵:對於模範履行社員義務,在文學方面取得優良成績的社員,文學社將給予獎勵。獎勵分為:通過表揚,頒發表揚狀或感謝狀,授予優秀社員稱號。處分:對於不執行或違反社員義務或其他損害文學社的社員,文學社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處分。處分分為:警告,撤消社內職務,留社察看,開除。
5.社員有退出文學社的自由。社員要求退出文學社應向文學社遞交書面報告,經批准後方可退社。對於沒有正當理由、不參加文學社的活動或不做文學社分配的工作的成員,均被認為是自行退出文學社。
6.社長統管社內一切事務,四部部長負責部內工作安排.統計向社長如實匯報,指導師只負責指導工作不允許插手其它工作,各部工作各盡其職不允許插手其它部工作,需要其它部門配合的由部長與另一部門部長協商
7.各部部長由社長任命或社內成員推薦。
8.請假制度:無故曠會一次寫檢查,兩次開除社籍,請假時須由社長批准。
9.收稿制度:社員每月交稿至少五篇,題目,體裁自定,一次不交者警告,兩次留社考查,三次開除社籍,一視同仁。
10.經申請、推薦、考核、批准成為正式社員後,社員必須在每學期開學後前一個星期必須到文學社報到註冊,以便控制人數開展活動。
11.社員必須準時參加每次工作或會議,不得遲到、早退。有事不能前來參加工作或會議的,可事先向社長書面請假或直接向社長電話請假。
12.參加會議時,要遵守紀律,認真聽講,做好工作筆記,樂意接受指導師的指導與培養不做與活動主題無關的事情。
1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愛護教學設施及公共財物,文明禮貌,行為規範,關心熱愛本社。不亂塗亂刻,講究衛生。電子閱覽不玩遊戲。
14.社員是本校文學愛好者或寫作尖子生,平時要勤學苦練,博覽群書,多練字,多作筆記,多觀察,多思考,並養成堅持寫日記或周記的好習慣。
15.認真完成社裡布置的作業或工作,儘可能寫出近期的力作,每學期每位社員上交力作不得少於六篇。字跡要端正,文面要整潔,用稿紙抄寫,最好用電子稿,嚴禁剽竊抄襲他人作品。
16.積極參加本社本校及上級有關報刊、單位舉辦的徵文比賽,大力支持與配合社裡推薦佳作參賽或發表。自覺為文學社提供優質稿件。
17.如有作品發表或獲獎,要及時向社長報喜登記,以便評選先進時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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