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2015)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結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結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 2015年)》(豫政辦〔2012〕6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2015)
  • 目的:加強全縣結核病防治工作
  • 頒發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時間: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2015)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固始縣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2015)》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結核病防治規劃(2011- 2015年)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呼吸道傳染病,被列為我國重大傳染病之一。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結核病防治工作,相繼實施了3個全縣結核病防治十年規劃。特別是從2001年開始,全面推行了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不斷加大投入力度,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結核病疫情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001-2010年,全縣共治療管理肺結核患者12250例,其中具有傳染性的塗陽患者4886人,塗陽患者治癒率達到87.6 %,2010年全縣肺結核報告946人,其中塗陽患者519人,全縣結核病患病率56 /10萬。
但是,我縣現行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和防治能力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的需求,加之人口基數大,結核病疫情程度和結核病患病總人數仍居全市前列,特別是農村地區防治形勢嚴峻,基層防治力量薄弱,流動人口患者治療管理難度加大,公眾對結核病危害的認識不足,防治任務仍然十分艱巨,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
二、指導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遵循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健全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全面實施中國結核病控制策略。
(二)防治目標。進一步減少結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實降低結核病疾病負擔,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到2015年,全縣活動性肺結核患者發現並治療人數達到5000例;
——全縣新塗陽肺結核患者的治癒率保持在85%以上;
——塗陽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以上;
——報告的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0%以上;
——全縣抗結核固定劑量複合製劑使用率達到100%;
——開展結核病實驗室痰培養和結核病實驗室藥敏試驗;
——跨區域流動的肺結核患者信息反饋率達到90%,流動人口肺結核患者的成功治療率達到80%;
——開展耐多藥肺結核診治工作覆蓋率達到50%,耐多藥肺結核可疑者篩查率達到60%;
——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結核病的篩查率達到90%;
——全民結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曉率達到85%。
三、防治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早期發現患者。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落實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報告和轉診制度。縣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國家政策為肺結核可疑者免費提供痰塗片、胸部X線檢查等診斷服務。鼓勵套用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患者發現水平。衛生、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紅十字會等部門要加強合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對結核病密切接觸者、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羈押人群等高危人群以及老年人、學生、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結核病篩查工作,儘早發現肺結核患者。
(二)規範患者管理,不斷提高患者治療效果。落實對肺結核患者的免費診療與管理政策,定點醫療機構要對肺結核患者實行規範化治療,免費開展抗結核病藥品治療和隨訪檢查,規範開展輔助檢查和輔助治療,切實減輕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加強患者的治療管理,探索推廣適宜的治療管理技術和方法。規範使用抗結核藥物,全面推廣抗結核固定劑量複合製劑,提高患者治療的依從性。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加強對醫療衛生人員的防護,減少院內感染。
(三)明確工作職責,擴大耐多藥肺結核診療覆蓋面。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縣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開展痰培養工作或推薦耐多藥肺結核可疑者到市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確診;基層衛生醫療機構負責按照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治療方案,對出院後的耐多藥肺結核患者進行治療管理;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耐多藥肺結核防治工作進行督導,開展健康教育和評價。積極推廣快速診斷方法,縮短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診斷時間。
(四)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門要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對學校醫療衛生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學校發現和報告疫情的能力。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學生晨檢、因病缺勤追查與登記制度,做好日常的監測工作。一旦發生疫情,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立即向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並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做好學校結核病疫情的追蹤、密切接觸者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指導學校做好疫點的衛生處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五)加強流動患者管理,完善防控機制。縣衛生部門要認真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的發現、登記、轉診、接收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結核病專報系統,落實跨區域結核病患者管理機制。加強流動人口和羈押人群結核病患者的屬地管理,對轉出的流動人口和出獄(所)後不在本縣的結核病患者實行跨區域管理。加強與部門協調配合,為貧困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提供關懷和救助。積極探索針對農民工等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治的有益做法和經驗,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治政策。
(六)加強雙重感染防治,減少患者死亡。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要切實加強合作,共同開展結核菌/愛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的診斷及對感染者的治療、管理和疫情監測工作。為所有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結核病篩查服務。為結核菌/愛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及時提供治療與關懷,努力提高患者生命質量。
(七)強化宣傳教育,普及防治知識。堅持結核病宣傳教育的公益性,將結核病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相關工作安排,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各部門、社會團體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不斷改進和創新方式方法,積極宣傳結核病防治知識和防治工作,切實增強宣傳教育工作實效,營造有利於結核病防治的社會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領導,健全管理機制。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把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要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實解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強防治合作。衛生部門負責全縣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納入衛生髮展規劃,作為重點疾病加以控制。發改部門按照基本建設分級管理原則,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財政部門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並加強資金監管。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在衛生部門指導下落實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公安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對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及戒毒康復場所的戒毒人員開展結核病的檢查和治療。民政部門負責加大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低保,提供醫療救助。人社、衛生部門負責按規定將結核病患者納入醫療保險範圍,逐步提高城鎮醫保、新型農合作醫療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和比例。食品藥監部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審批和監管,保證抗結核藥品的質量。廣電等部門要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的免費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應發揮組織優勢,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募集資金和物資,組織愛心志願者對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人道關愛活動。
(三)明確機構職責,完善服務體系。全縣要加強結核病防治網路建設,按照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構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防治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轉診、協助追蹤肺結核患者,並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治療方案,對本地肺結核患者的治療進行督導管理。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縣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組織開展結核病防治規劃管理、疫情監測與處置、實驗室質量控制、防控技術指導、宣傳教育、績效評估等工作。
(四)保障經費投入,有效整合資源。縣政府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合理安排結核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繼續保障患者發現、治療管理、疫情監測、培訓、督導、宣傳教育等防治措施落實,完善對基層醫務人員發現和管理患者的激勵機制。加大對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建設的投入,對定點醫療機構承擔的結核病防治任務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其高質量完成結核病診療任務。建設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的結核病檢測實驗室,落實相關工作經費,逐步使縣疾控實驗室分別具備開展結核菌快速檢測、藥敏試驗和痰培養的能力。
(五)完善保障政策,減輕患者負擔。在執行現行的結核病免費診療政策的基礎上,擴大診療費用減免項目。縣衛生、財政、人社等部門要做好公共衛生專項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落實公共衛生結核病防治項目,對不屬於公共衛生支付範圍的結核病患者的醫療費用,可按照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結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逐步增加二線抗結核藥品種類。民政、衛生部門及紅十字會等要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給予醫療、生活救助,幫助減輕患者負擔。
(六)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結核病防治隊伍建設,合理配備防治人員。縣人民醫院和縣疾控中心要設定配備專門科室和人員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加強各級結核病防治人員的培訓,全面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加強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培養,積極引進高精尖人才,全面提高我縣結核病防治能力。建立激勵機制,完善包括結核病專職防治人員在內的衛生防疫津貼制度,提高基層人員的補助標準,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
五、監督與評估
縣政府將根據本規劃要求,對各部門職責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衛生部門要會同發改、財政等部門每年對全縣結核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圓滿完成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要不定期地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並於2015年組織開展評估,迎接上級專項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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