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全面推進我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
- 外文名:Gushi county small and medium-sized rivers and implementation plan
- 信息: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時間: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的
通知
有關鄉鎮,縣直有關單位:
《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2011年中央一號檔案精神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關於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注重實效,分級負責”的基本原則,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防洪保全為重點,治理與管理並重,通過5年努力,提高小沙河、石槽河、泉河3條重點河流重點河段的防洪減災能力,保障區域防洪安全和糧食安全、生態安全,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任務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我縣共4條河流,即小沙河、石槽河、泉河、白露河,其中小沙河、石槽河、泉河治理工程的直接責任單位為固始縣人民政府,上述3條河流劃分為6個項目,總投資約1.3億元,其中小沙河保豐寺至土河口段治理項目是我省列入《全國重點地區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設規劃》的87個後續項目之一,其餘5個為2013年至2015年治理項目。
通過中小河流治理,使洪水威脅嚴重影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河段防洪能力得到增強,所涉及的主要鄉鎮、農田保護區防洪標準有較大提高,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防洪安全保障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二)前期工作進度安排
2011年底前完成小沙河保豐寺至土河口段治理項目的初步設計報告並報請省主管部門批覆完畢。2013年~2015年治理項目的前期工作逐年逐項積極穩步推進,於2014年6月底前完成5個項目的初步設計工作並報批完畢。項目前期工作計畫委託信陽市水利勘測設計院完成。
(三)資金籌措
根據《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我縣為參照西部政策的省財政直管縣,項目投資中央補助資金比例為80%,地方配套20%。
為加快前期工作進度,縣級財政設立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資金專戶,用於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
(四)項目建設進度計畫
小沙河治理保豐寺至土河口段項目待初步設計批覆後,立即組建項目法人,進行建設準備工作,於2012年12月1日前完成臨時占地徵用和清障及招投標工作,於2012年12月上旬開工建設,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任務並進行竣工驗收。對於5個列入2013~2015年治理的項目,嚴格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於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設任務並進行竣工驗收。
三、保證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國土資源、環保、林業等部門負責同志和涉及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和協調我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研究處理並解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加強建設質量、進度,安全管理,並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二)強化責任。固始縣政府同省財政廳、水利廳簽訂中小河流治理責任書,對固始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負主要責任。水利、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環保、林業等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管理,落實每個部門、環節和崗位的責任,團結協作,齊心協力,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治理任務。相關鄉鎮要顧全大局,積極主動做好征地拆遷等工作。
(三)落實前期工作經費,確保前期工作質量、進度。縣財政局要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資金專戶的管理,保障前期工作費用及時足額支付。縣水利局要配合勘測設計單位做好可研、初設編制工作,確保前期工作質量和進度,爭取早編制、早審查、早批覆。
(四)加強建設管理。項目法人由縣人民政府組建,以確保項目實施的組織能力,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嚴格招標投標程式,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招標行為;嚴把監理單位資質關,按規定程式確定監理單位;強化項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加強項目管理監督工作,切實明確和落實各級政府部門的具體監督檢查職責。統籌安排好汛期、非汛期的工程建設工作,做好度汛預案;治理項目完成後,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做好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加強項目檔案的建立以及管理工作。縣財政局要加強資金監管職責,防止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確保資金安全。
(五)注重建後管理。調度重視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的建後管理,克服“重建輕管”和“重建輕養”,在抓建設的同時,根據縣鄉兩級河道管理範圍,做好工程管理體制機制的建立和管理護資金的落實工作,建立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長效運行機制,做到工程有人管、責任有人負、經費能落實,建成一批、驗收一批、管好一批,鞏固治理成果,長期發揮工程效益。加強河道監督管理和水行政執法,嚴禁非法圍墾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河道,杜絕亂采、亂挖、亂堆、亂建等現象,保障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