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7〕71號)等檔案精神, 推動建造方式轉變,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我市新建建築中的比例。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總體目標,具體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扶持,職責分工,保障措施,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城鎮化、城市工作會議和自治區新型城鎮化、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積極貫徹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建築方針,以發展綠色建築為方向,以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建築工業現代化生產方式為手段,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鋼結構建築,適度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全市新建建築中的比例。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和智慧型化套用,進一步最佳化整合設計、生產、施工產業鏈條,提高全市建築工程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實現建築產品節能環保和全生命周期價值最大化,加快推動建築業轉型升級。

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

1.從2018年起,政府投資的總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學校、醫院、養老等公益性建築項目,單體建築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機場、車站、機關辦公樓等公共建築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優先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社會投資的總建築面積超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總建築面積(或單體)超過1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建設項目,應因地制宜推行裝配式建造方式。
2.原州區(市規劃區)為固原市裝配式建築重點推進區域。到2020年,裝配式建築占同期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10%以上,到2025年達到25%以上。
3.彭陽縣、隆德縣、西吉縣、涇源縣城市規劃區為固原市裝配式建築積極推進區域。到2020年,裝配式建築占同期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5%以上,到2025年達到20%。

具體目標

1.裝配式建築評價、裝配率認定標準,按照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建築工程,應當滿足建築物橫向構配件(包括預製樓梯、迭合樓板或鋼筋桁架樓承板等)全部預製裝配化,豎向非承重構件全部使用預製牆板的要求,逐步提高柱、剪力牆等豎向承重構件預製裝配水平。積極推廣使用建築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成品鋼筋配送和高性能成品門窗等構配件。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套用和建築全裝修。
2.2018年,各縣(區)要制定出台發展裝配式建築相關政策措施,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
3.到2020年,積極開展建設3個以上裝配式建築試點示範項目,形成1個以上以優勢企業為核心具有較強綜合實力的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模化專業生產企業集群,涵蓋全產業鏈的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
4.到2025年,培育1家以上集設計、生產、施工為一體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產業聯盟,建設1個以上自治區級建築產業化生產基地,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築產業製造、物流配送、設計施工、信息管理和技術培訓產業鏈,滿足全市裝配式建築的市場需求。

重點任務

(一)健全標準規範體系。根據國家及自治區行業標準,結合固原市實際,逐步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築相關制度。加強裝配式建築相關標準、規範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強技術創新、開發、引進,推廣適合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技術和產品。引導企業技術創新,促進關鍵技術和成套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為標準規範。強化建築材料、部品部件、工程技術標準之間的銜接儘快形成一批先進適用的施工工法。按照裝配式建築的標準、技術形式和特徵類別,配合自治區做好裝配式建築工程造價指數和指標的採集、發布,完善裝配式建築所需的工程計價定額,加強對工程計價方式和造價管理方法的探索研究,充分發揮標準定額在推動裝配式建築發展過程中的引導支撐作用。
(二)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施工能力。
1.創新裝配式建築設計。發揮設計單位技術引領作用,及時掌握裝配式建築一體化集成設計核心技術,積極推廣套用節能環保、消能減震、建築信息模型(BIM)等新技術和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提升我市裝配式建築設計水平。
2.最佳化部品部件生產。引導建築行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合理布局,提高產業聚集度,培育一批規模合理、創新能力強、自動化水平高的部品部件骨幹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鼓勵有條件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牆材、鋼材等傳統建材生產企業向建築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延伸或轉型;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品種和規格,加強生產過程管控,最佳化物流管理,合理組織配送,保證產品質量。
3.提升裝配施工水平。引導企業積極研發套用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施工技術、設備、機具和配套產品,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連線質量和建築安全性能;創新項目施工管理模式,加快發展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裝防護技術、施工質量檢驗技術,著力提升整體施工效率和質量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較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的骨幹企業。
(三)提高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水平。
1.加強技術創新。將裝配式建築作為建設領域科技創新研究重點,加大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和科技創新平台對裝配式建築技術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積極開展適宜我市資源和氣候條件的裝配式建築體系和成套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套用研究,加快裝配式建築的設計、生產、施工等關鍵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集成。
2.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建築。大力發展預製混凝土結構(PC)和鋼結構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工業廠房優先採用裝配式鋼結構;農房建設中積極推行輕鋼結構;臨時建築應採用可裝配、可重複使用的部品部件;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風景名勝區,以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築等領域,適度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
3.發展綠色建材產業。裝配式建築應優先使用綠色建材,並逐年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套用比例。加大綠色低碳、節能環保、功能良好、安全便利、可循環可再生新型建築材料的開發套用力度,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體系建設。大力推廣使用建築保溫與結構一體化、鋼筋專業加工配送、外牆外保溫建築節能體系(EPS模組)、新型模板支撐體系等成熟技術和高性能成品門窗、預製內外牆板、梁(柱)、整體樓梯、疊合樓板、陽台板等構配件。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套用,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築材料。
4.推行建築全裝修模式。積極推廣建築裝修的標準化、集成化、模組化,推動傳統裝修方式向裝配化轉型發展。大力提倡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提高全裝修建築比例。推進整體廚房、衛生間以及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預製裝配式輕質隔牆等的規模化套用。
5.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進裝配式建築全產業鏈信息化套用,依託信息技術提升研發設計、開發經營、生產施工、運輸物流和管理維護水平。引導企業加大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的套用,實現設計數位化、生產自動化、管理網路化、運營智慧型化全流程集成創新。
(四)培育市場主體。支持發展裝配式建築構件部品部件設計、生產、配送、倉儲一體化服務企業,鼓勵開發、科研、設計以及部品部件生產、施工、物流配送、運營維護、信息技術等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築產業聯盟,扶持一批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採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實施“引進來”戰略,引進國內裝配式建築或建築部品部件生產龍頭企業,鼓勵我市有實力的企業與國內知名企業合作,全面提升我市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能力和整體建造水平。
(五)創新建設管理模式。
1.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裝配式建築應優先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對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的裝配式建築,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總承包企業要積極發揮資源和管理優勢,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造價負總責。要健全與裝配式建築工程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制度,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採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最佳化項目管理方式。
2.建立裝配式建築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創新完善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產、檢驗檢測、裝配施工及驗收的全過程質量追溯保證體系。建設和監理等相關方可採用駐廠監造等方式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控;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完善裝配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政策扶持

(一)財政支持。市人民政府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財政支出項目中安排資金,用於重點支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科技創新、試點示範、產業基地、宣傳培訓等。新型裝配式生產企業廠房、生產線建設完成後,按照我市招商引資政策給予獎勵。對採用裝配式建築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後,經專家評審預製裝配率達到自治區認定標準要求的,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執行。
(二)強化用地保障。國土資源部門應優先支持裝配式建築產業用地。根據本地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和目標任務,按照逐年遞增的原則,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審定意見書中明確一定比例面積的裝配式建築,將其列入土地出讓契約(或劃撥決定書)中。對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供地面積總量中保障裝配式建築面積不低於20%;對以劃撥方式供地,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公共建築、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設項目供地面積總量中保障裝配式建築面積不少於30%。
(三)強化金融服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髮〔2016〕228號),各金融機構給予裝配式建築套用的各個環節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商品住房、全裝修商品住房的用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優先放貸,並適當上浮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可按照政策允許範圍內的最低首付比例執行。
(四)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經過國家和自治區統一認定的建築產業化生產基地,生產銷售的部品部件應按銷售貨物徵稅;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以自產部品部件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分別核算部品部件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對利用工業固體廢棄物生產的部品部件比例達到70%以上的,可享受增值稅70%即征即退的政策;對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對企業用於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協助企業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有關專項資金支持。
(五)提供行業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築項目,施工企業繳納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按扣除預製構件總價作為基數減半計取;允許裝配式建築項目將預製構配件、工業化部品部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工程進度衡量,所增加的增量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對完成投資達到25%以上、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後,行政審批部門應予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符合裝配式建築要求的開發建設項目,經規劃驗收合格的,實行容積率差別核算,其外牆預製部分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對獲得“魯班獎”“西夏杯”“廣廈獎”“六盤杯”等獎項的裝配式建築,工程所在地政府可給予適當獎勵或補助,在評獎評優等方面對裝配式建築予以支持和政策傾斜;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積極申請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設計資質;打造部品部件生產、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並將其納入建築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在企業招投標、資質管理、業績動態考核中予以傾斜,在誠信平台中予以加分;對裝配式建築業績突出的建築企業,在資質晉升、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傾斜;對運輸預製混凝土及鋼構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合理配送、交通通暢方面予以支持,保障運輸通暢。

職責分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負責市裝配式建築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訂裝配式建築年度實施計畫和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2.做好推進裝配式建築的監督管理工作;3.負責裝配式建築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4.加強預製部品認定管理,強化裝配式建築項目的施工圖審查和施工管理,並開展裝配式建築專項驗收;5.抓好推廣裝配式建築配套技術的宣傳培訓工作;6.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中的裝配式建築推進工作,根據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和下達保障性住房年度計畫時,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等內容;7.牽頭組建固原市裝配式建築專家委員會。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配合編制裝配式建築年度實施計畫,並將相關建設項目列入年度市本級投資計畫優先安排。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市本級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並在批覆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相關要求。
市財政局:負責出台裝配式建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落實裝配式建築專項資金,並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按照裝配式建築要求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所增加的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做好裝配式建築項目的建設用地報批、土地供應等工作。在土地出讓契約(或土地劃撥決定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等內容;配合編制裝配式建築年度實施計畫。
市規劃局:負責落實“對符合裝配式建築要求的開發建設項目,經規劃驗收合格的,實行容積率差別核算,其外牆預製部分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的獎勵政策;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審定意見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及預製率、裝配率、全裝修面積比例等內容;在規劃設計方案審查階段,按照規劃設計條件的要求在總平面圖中予以落實,標註具體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單體建築及建築面積;配合編制裝配式建築年度實施計畫。
市科技局:負責對裝配式建築技術研發等方面的項目給與支持,鼓勵推薦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各類科技型企業認定。
市稅務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落實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
市金融辦:負責協調金融機構落實相關金融優惠政策。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為副組長,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住建、發展改革、行政審批、財政、國土資源、規劃、科技、稅務、金融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固原市裝配式建築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分管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政策制定、項目評價、技術論證、性能認定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服務,開展宣傳交流、學習培訓、國際合作、技術引進及推廣套用等工作。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在市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據轄區裝配式建築目標任務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實施計畫,編制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裝配式建築相關政策。
(二)實施責任考核。建立裝配式建築目標考核責任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推進裝配式建築的建設目標任務制定考核細則,明確考核指標,將發展裝配式建築納入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效能考核目標,建立裝配式建築全過程監督、考核、獎懲的工作機制。
(三)抓好隊伍建設。大力培養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隊伍。組織開展多層次裝配式建築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快培育一批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需求的技術、管理人才。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築試點示範項目生產技能觀摩和競賽,積極引導農民工轉型為有技術專長和職業素養的產業工人,為裝配式建築發展提供人力資源。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報刊、電視、電台、網路等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築有關知識和經濟社會效益,提高社會認知度和認可度,倡導資源節約型建築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為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築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