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普蘭他

因普蘭他(環孢素軟膠囊),適應症為1、器官移植 1) 預防腎臟、肝臟、心臟、心肺聯合、肺及胰腺異源性移植術後的排斥反應。 2) 治療曾使用其它免疫抑制劑患者的器官移植排斥反應。2、骨髓移植1) 預防骨髓移植後的排斥反應2) 預防或治療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VHD)。3、內源性葡萄膜炎1)活動性、有失明危險的中部或後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 2)7~70歲腎功能正常的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因普蘭他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其他免疫抑制劑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環孢素,其化學名稱為環[[(E)-(2S,3R,4R)-3-羥基-4-甲基-2-(甲氨基)-6辛烯醯]-L-2氨基丁醯-N-甲基甘氨醯-N-甲基-L-亮氨醯-L-纈氨醯-N-甲基-L-亮氨醯-L-丙氨醯-D-丙氨醯-N-甲基-L-亮氨醯-N-甲基-L-亮氨醯-N-甲基-L-纈氨醯]。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62H111N11O12
分子量:1202.63

性狀

本品25mg規格:淡粉色卵圓形軟膠囊,內含淡黃色物質。
100mg規格:褐紅色長橢圓形軟膠囊,內含淡黃色物質。

適應症

1、器官移植
1) 預防腎臟、肝臟、心臟、心肺聯合、肺及胰腺異源性移植術後的排斥反應。
2) 治療曾使用其它免疫抑制劑患者的器官移植排斥反應。
2、骨髓移植
1) 預防骨髓移植後的排斥反應
2) 預防或治療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VHD)。
3、內源性葡萄膜炎
1)活動性、有失明危險的中部或後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
2)7~70歲腎功能正常的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

規格

25毫克/粒,50粒/盒;
100毫克/粒,50粒/盒。

用法用量

1、 器官移植
術前4~12小時一次性給予首劑量14~17.5mg/kg,按14~17.5mg/kg/day的劑量可持續到手術後1~2周,以後逐月遞減2mg/kg/day,直至維持劑量為6~8mg/kg/day止。根據FPIA測定的血藥濃度調節使用劑量,使下一次給藥前的血藥濃度在250~1000ng/ml(相當於50~200ng/ml血漿或血清濃度)範圍內。關於環孢素濃度的測定應參考“注意事項”。按此方法服藥可避免用藥過量。有些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的患者,其服用藥量在術後一個月可僅為5mg/kg/day以下。
2、 骨髓移植
1) 預防骨髓移植後的排斥反應:首次用藥時間為術前一天,口服劑量為12.5~15mg/kg/day,連服5天后以12.5 mg/kg/day的劑量維持3~6個月(以6個月為佳),以後逐漸減量至停藥。此過程有時亦需1年。有些患者停藥後出現GVHD,但再次服用環孢素(輕度的慢性GVHD可用小劑量)通常明顯見效。
2) 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VHD)
最初選用的是軟膠囊時,應以12.5~15mg/kg/day的劑量連服50天,之後每周減少5%,最終維持2mg/kg/day的用量,亦可從此劑量停止用藥。如果口服有困難,可使用相當於口服劑量的三分之一的注射液。
3、 內源性葡萄膜炎
初期按5~7mg/kg/day口服,1~2次/日,直至炎症減輕或視力恢復。以後逐漸減至最小有效劑量,有效劑量每日不得超過5mg/kg(通常,此時的血藥濃度以全血濃度維持在200~600ng/ml為宜)。若單獨使用本品療效不佳或不合適,可與小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合用。例如,加服潑尼松0.2~0.4mg/kg/day。復發時可增加本品的用量,但必須儘量降至最小有效劑量。
連服3個月,炎症仍無明顯減輕者,應考慮其它治療方案。
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通常為劑量依賴性,可隨劑量的降低而消失。各適應症的不良反應在整體上無本質差異,但是發生率和程度有所不同。這是移植後使用高初始劑量和長期維持療法的結果,與其它適應症病人相比,在移植病人中不良反應的出現更頻繁,也更嚴重。
1、血液:可出現白細胞、血小板減少,淋巴瘤,貧血。在腎小管異常溶血性貧血及腎功能不全(溶血性尿毒症)病人中極少見血小板減少,此時,應減量或中止使用,並採取適當措施。可出現腎小球毛細血管血栓症,該症狀與溶血性尿毒症綜合徵(腎臟毛細脈管血栓症,腎小球毛細血管或進球微動脈阻塞的血小板纖維血栓,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腎功能低下)相似。
2、消化系統:可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痛、胃部不適、食欲不振、牙齦增生、胃炎、呃逆、胃潰瘍,偶見上消化道出血、體重減少等症狀。
3、心血管系統:極少見心肌梗塞,高血壓。
4、肝臟:可出現AST、ALT、ALP、LDH、總膽紅素值上升、黃疸等肝功障礙症狀,此時,應採取減量等適當措施。
5、腎臟:可出現血清肌酐、血清BUN上升或有時出現溶血性尿毒症綜合徵等腎功能障礙症狀。
6、胰腺:可出現急性胰腺炎(初期症狀:血糖升高,胰酶升高等),此時,應採取減量或中止使用等適當措施。
7、皮膚:可出現過敏性皮炎、多毛症、痤瘡,偶見瘙癢症狀。
8、精神神經系統:可出現感覺異常、全身抽搐及震顫、錯亂、萎靡、嗜睡、眩暈、麻木、頭痛、不安、抑鬱等症狀,特別在肝移植患者中,曾報導有腦病徵象、視覺和運動失調以及意識受損,然而這些改變是由環孢素引起的,還是由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尚待確定。極罕見眼盤狀水腫(包括同時伴有視覺異常和良性顱內壓升高的視乳頭水腫)。在出現全身抽搐、意識障礙、錯亂、運動麻痹、皮質盲、昏迷等腦病症狀時,應做CT、MRI等診斷,並採取減量或中止使用等適當措施。
9、本品可加重貝切特氏病患者的中樞神經系統伴隨症狀(頭痛、運動失調、情感障礙、錐體外系症狀、意識障礙、腦脊液細胞增大、震顫、麻木、發熱等),此時,應採取減量或中止使用等適當措施。
10、感染症:可出現肺炎、敗血症、尿路感染、單純皰疹、帶狀皰疹等。
11、血栓性微血管障礙:偶見溶血性尿毒症綜合徵(主要症狀有血小板減少,微血管性溶血性貧血,腎功能不全)、極少見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主要症狀有血小板減少,微血管溶血性貧血,腎功能障礙,精神神經症狀)等症狀,應減量或中止使用,並採取適當措施。
12、感覺器官:偶見視覺障礙、耳聾、耳鳴等症狀。
13、其它:
1) 可出現感染、水鈉瀦留、齒齦增生、手足灼熱(通常在治療1周內)、發熱、倦怠、疲勞、潮紅、浮腫、糖尿、高血糖、高血鉀、高尿酸血症、高血脂、低血鎂症、高血壓(尤以心臟移植患者為甚)、副鼻竇炎、結膜炎、肌痛,極少見關節痛、胸痛、斷髮、血尿、虛弱等症狀。
2)曾有過報導,內源性葡萄膜炎患者可出現可逆性痛經/閉經、體重增加、輕度貧血、肌痙攣、出血(眼或其它部位)等症狀。
3) 腫瘤及淋巴組織增生性疾病
曾有過服本品的病人患惡性腫瘤及淋巴組織增生性疾病的報導,但其頻率和分布與服用其它免疫抑制劑無明顯差異。
4) 曾有報導,肝移植病人出現腦部疾病、視覺及運動功能異常、知覺能力下降(需查明真正的原因)。
5) 偶有報導,出現肌痙攣、肌無力、肌障礙等症狀。
6) 曾有報導,出現男性乳腺發育症(Gyneco-mastia),極少見結腸炎。
7) 橫紋肌溶解症:可出現以肌痛、乏力、CK(CPK)升高、血中及尿中肌紅素升高等為特點的橫紋肌溶解症,此時,應減量或中止使用,並採取適當措施。

禁忌

1、對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2、下述患者中具有所列各項疾病的患者。
1) 腎臟疾病患者
-原發性感染
-惡性腫瘤
2)銀屑病患者
-腎功能不全,原發性高血壓,原發性感染,惡性腫瘤
3)異位性皮炎,多發性風濕性關節炎患者
-腎功能不全,原發性高血壓
-原發性感染,惡性腫瘤
4)葡萄膜炎,骨髓發育不良患者
-腎功能不全,原發性高血壓
5)其它
-葡萄膜炎患者中有惡性腫瘤的患者
3、中、重度腎功能不全的腎病患者。
4、重症的肝臟疾病,尿酸增高或高鈣血症患者
5、18歲以下風濕性關節炎患者
6、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哺乳期婦女

注意事項

1、具有免疫抑制治療經驗,能定期實行必須檢查項目(全面體檢、測血壓、實驗室檢查)的醫生方可開此處方。服藥中的器官移植患者應在具備實驗室及醫療設備的醫院接受治療,負責治療及管理的醫生應收集診治患者所必需的所有信息及資料。
2、為避免服用過量引起的不良反應及用藥不足引起的排斥反應,以血藥濃度50~200ng/ml(血清)或300~800ng/ml(全血濃度)為基準,反覆測定血藥濃度來調節劑量。
3、用藥初期的數周內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血清肌酐及尿素值上升,為劑量依賴性,隨劑量的酌減可逆轉。長期服藥時可能發生的腎臟器質性變化(間質纖維化),應與腎移植患者慢性排斥反應導致的變化相區別。
4、本品可引起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血清膽紅素、肝臟酶的上升,故必要時應酌減劑量,同時定期檢查有關肝腎功能的指標。
5、建議用特異性單克隆抗體(母藥的測定)來測定環孢素的全血濃度,高壓液相層析法〔(HPLC)也用於母藥的測定〕也可採用。若測定血漿或血清中的藥物濃度,則應制定標準的分離方案(應規定時間與溫度)。在對肝移植患者的最初監測中,必須採用特異性單克隆抗體,或者同時採用特異性和非特異性單克隆抗體,以保證所用的藥量具有足夠的免疫抑制作用。
6、血液、血漿、血清中的環孢素濃度是影響患者臨床狀態的主要因素之一,應與其它臨床生化結果綜合考慮作為治療指標。
7、本品與其他免疫抑制劑一樣,可引發條件致病菌所致的多種細菌性、真菌性、寄生蟲性、病毒性感染。由於可導致致命性結果,尤其對長期使用多種免疫抑制劑療法的病人,應制定有效性、預防性的治療計畫。
8、為了減輕對腎臟的不良反應,可與硫唑嘌呤、皮質類固醇激素或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小劑量)合用,但原則上不應該與除皮質類固醇激素外的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合用時,可因免疫抑制過度引發感染或淋巴瘤。本品與其它免疫抑制劑一樣,可增加發生淋巴瘤及其它惡性腫瘤,尤其是皮膚癌的危險,這可能與免疫抑制的程度及時間有關。因此,使用多種免疫抑制劑療法時,有引發淋巴增殖性疾病或實體瘤(據報導,其中幾個是致命的)的可能,需注意。
9、使用本品可降低激素用量,但應繼續觀察激素引起的不良反應。
10、本品可引起高鉀血症或加重高鉀血症,因此對嚴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要進行血鉀濃度的監測。與保鉀利尿劑、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II受體拮抗劑、含鉀藥物,高鉀食品合用時,應調節鉀的濃度。本品可增加鎂的清除,特別是移植前後時期的病人,可引發症狀性低鎂血症。因此在移植前後時期,尤其有神經症狀或徵兆時,需調節血鎂濃度,必要時應補鎂。
11、服藥期間應定期測血壓。發生高血壓時應採取合適的抗高血壓措施。
12、 服用本品可引起輕微可逆的血脂升高,故應測定服藥前及服藥一個月後的血脂濃度。如果血脂升高,應減少劑量及脂肪攝取量。
13、本品可影響腎功能,應定期檢查有關腎功能指標。血肌酐值比基線增加30%以上時,本品用量應減25~50%。
14、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應,請諮詢醫生。
15、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
16、請放置於兒童不能夠觸及的地方。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 動物生殖毒性實驗證明,該藥對動物無致畸作用,但沒有孕婦對照實驗的證據。
2、 藥物對孕產婦的副作用與其它藥物無明顯差異,但是尚缺乏對孕婦充分和良好的對照研究,因此,只有在藥物的益處明顯超過其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時,孕婦方可接受本品的治療。
3、 環孢素可經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婦女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有關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因易合併腎功能不全,故應慎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得與他克莫司合用。
2、美法侖:本品與高劑量美法侖合用時,可能引發淋巴細胞增殖,特別是抗淋巴細胞球蛋白增殖,使腎功能受損,故不得合用。
3、與如下有腎毒性藥物合用時應加小心:與阿昔洛韋、氨基糖苷類(慶大黴素、妥布黴素)、兩性黴素B、環丙沙星、吲哚美辛、秋水仙鹼、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萬古黴素、非甾體抗炎鎮痛藥(雙氯芬酸、萘普生、舒林酸)等腎毒性藥物合用時,需對腎功能實行嚴密的監測(特別是血肌酐)。如出現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時,應減少合併用藥的劑量或使用替代療法。
4、與呋喃苯胺酸、甘露醇合用時可增強本品的腎毒性,故使用要謹慎。
5、與非甾體類免疫抑制劑合用或增加劑量時,可能引發可逆的腎功能不全(腎小球毒性),需實行嚴密的監測。
6、本品可使地高辛、秋水仙鹼、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找他汀、潑尼松龍、阿托伐他汀的清除率降低,引發地高辛的毒性,也可促進秋水仙鹼、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找他汀、阿托伐他汀對肌肉的潛在毒性,從而引起肌痛、肌無力、肌炎,偶有橫紋肌變性,故合用時需實行密切的臨床觀察,採取減量或中止給藥等措施。
7、大多數藥物競爭性地抑制或激活參與藥物代謝與排泄的酶,因此影響本品的血漿或全血濃度。
提高本品血漿或全血濃度的藥品有: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紅黴素、交沙黴素、克拉黴素等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強力黴素、口服避孕藥、普羅帕酮以及地爾硫卓、尼卡地平、維拉帕米等鈣拮抗劑,氟伏沙明、乙醯唑胺、甲氧氯普胺、達那唑、甲潑尼龍(高劑量)、別嘌醇、胺碘酮、膽酸及其衍生物、蛋白酶抑制劑。
降低本品血漿或全血濃度的有:巴比妥類藥物、異煙肼、安乃近、卡馬西平、苯妥英、Metamizole、利福平、萘夫西林、西咪替丁、磺胺二甲嘧啶注射劑、甲氧苄啶注射劑、曲格列酮、普羅布考、奧曲肽、貫葉連翹含有製劑、噻氯匹定。
必須合用藥時,應定期測定血中環孢素濃度,調整劑量(特別在合用藥的給藥開始時或中止時)。
8、本品與硝苯地平合用時與單獨使用比較,齒齦增生的發生率增高,故在用藥期間,發生齒齦增生的患者應避免使用硝苯地平。
9、本品可降低潑尼松龍廓清率,引起Cushimg綜合徵、耐受性降低,而大劑量的甲基潑尼松龍可增加本品的血中濃度。
10、甲氧氯普胺增強本品的吸收,但是否對本品微乳化後製劑的吸收有影響還未確定。
11、使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過多攝取含鉀食物,也不應該使用含鉀藥物和保鉀利尿劑。
12、服用本品期間的疫苗接種會降低接種的效果,應避免使用活疫苗。
13、使用本品的銀屑病患者,應避免並用PUVA或UVB療法、甲氨蝶呤或其它免疫抑制劑、煤焦油或放療。
14、曾有報導,與柚子汁同時服用後觀察到生物利用度有所增加。
15、本品與雙氯芬酸合用時,可引發可逆的腎功能不全,可使雙氯芬酸的生物利用度顯著提高。雙氯芬酸生物利用度的提高,是高首過效應的減少引起的。本品與雙氯芬酸合用時,雙氯芬酸的用量應低於未合用患者的用量。具有低首過效應的非甾體抗炎鎮痛藥(阿司匹林)與本品合用時,生物利用度則不增加。

藥物過量

幾乎沒有過量使用的經驗。用藥過量時應實行一般治療及對症治療。服藥後數小時內採用催吐療法較好,亦可大量口服活性炭。停藥後,所有腎毒性症狀也將消失。透析及活性炭血液灌注法也無法完全清除體內的環孢素。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環孢素為T淋巴細胞調節劑,能特異性地抑制輔助T淋巴細胞的活性,但並不抑制抑制性T淋巴細胞,反而促進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細胞的活性。本品還能選擇性抑制T淋巴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2、γ-干擾素,亦能抑制單核、吞噬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l。在明顯抑制宿主細胞免疫的同時,對體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環孢素能阻滯細胞周期的G0/G1早期相中休止的淋巴細胞,能抑制體內抗移植物抗體的產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響吞噬細胞的功能,不產生明顯的骨髓抑制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不規律、不完全,且對不同個體的差異較大。生物利用度約為30%,但可隨治療時間延長和藥物劑量增多而增加,在肝移植後,肝病或胃腸功能紊亂的患者則吸收可能減少。本品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可高達約90%,主要與脂蛋白結合。口服後達峰時間約為3.5小時,全血的濃度可為血漿的2~9倍,成人的血漿T1/2為19(10~27)小時,而兒童僅約為7(7~19)小時。本品在血液中有33~47%分布於血漿中,4~9%在淋巴細胞,5~12%在粒細胞,4l~58%則分布在紅細胞中。本品由肝臟代謝,經膽道排泄至糞便中排出,僅有6%經腎臟排泄,其中約0.1%仍以原型排出。

貯藏

密閉、室溫保存。

包裝

水泡眼形鋁箔包裝,10粒/板,5×10粒/盒

有效期

3年

生產企業

韓國韓美藥品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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