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自然村(涌寶鎮龍馬塘村委會下轄自然村)

回頭自然村(涌寶鎮龍馬塘村委會下轄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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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自然村隸屬於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涌寶鎮龍馬塘村委會,位於涌寶鎮東邊邊,距離涌寶鎮46公里,國土面積2303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回頭自然村
  • 國土面積:2303畝
  • 海拔:1900米
  • 年平均氣溫:20℃
村情概況,農村經濟,基礎設施,自然資源,特色產業,人口衛生,文化教育,村委公開,基層組織,發展重點,

村情概況

該村海拔1900米,年平均氣溫20℃,適合種植玉米、水稻、小麥等農作物。有耕地面積59畝,林地1644畝,人均耕地1.2畝,共有經濟林果地300畝。全組有農戶9戶,共49人,其中男29人,女20人。以彝族為主,彝族46人。其中農業人口總數為49人,勞動力29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10人,外出務工人數2人。主要產業為種植業,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業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0.5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68%。2006年全村經濟總收入15.4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885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為主。
回頭組今後的發展重點主要是:增加泡核桃特色產業種植面積150畝,發展豬10頭、牛3頭,每年轉移勞動力5人。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3600元。回頭組目前正在發展茶葉、核桃、木瓜等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泡核桃產業150畝。

農村經濟

回頭自然村耕地總面積59畝(其中:田6畝、地53畝),人均耕地1.2畝,主要種植玉米、小麥、水稻等糧食作物。擁有林地1644畝,經濟林果地300畝,主要種植茶葉作物。
核桃種植核桃種植
主要產業為種植業,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業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0.5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68%。2007年回頭組農村經濟總收入15.4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0.5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68%;畜牧業收入2.1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13%;(其中,年內出欄肉豬2頭,肉牛2頭),林業收入0.7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4%。第二、三產業收入1萬元,占總收入的6%;工資性收入1萬元,占總收入的6%;農民人均純收入1885元。全村外出務工收入1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2人,在省內務工1人,到省外務工1人。該村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並定期以張貼公告、黑板報、會議等方式開展村務財務公開。

基礎設施

回頭自然村距離涌寶鎮46公里,到鄉鎮道路為土路、彈石路。目前已實現通電。3戶還在飲用井水,6戶還存在飲水困難;9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8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3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2戶。
田園耕地田園耕地
該組進組道路為土路面,組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土路面。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增長,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及衛生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農村居民也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總計30人,參合率61%。該組距離鎮衛生院46公里。
回頭組目前存在的問題: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落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滯後。該村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加快村道交通、水利設施、生產生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的建設,以增強後勁農業,提升村容村貌品位。

自然資源

回頭組位於涌寶鎮東邊,距離涌寶鎮46公里,到鄉鎮道路為土路、彈石路。全組國土面積2303畝。全組耕地總面積59畝(其中:田6畝、地53畝),人均耕地1.2畝,主要種植玉米、小麥、水稻等糧食作物。擁有林地1644畝,經濟林果地300畝,主要種植茶葉作物。

特色產業

回頭組的主要產業為種植業,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業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0.5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68%。 回頭組目前正在發展茶葉、核桃、木瓜等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泡核桃產業150畝。

人口衛生

回頭組現有農戶9戶,共49人,其中男29人,女20人。農業人口總數為49人,勞動力總數29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10人,外出務工人數2人。 回頭組以彝族為主,彝族46人。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增長,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及衛生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農村居民也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總計30人,參合率61%。該組距離鎮衛生院46公里。
衛生所衛生所

文化教育

目前該組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4人,其中小學生人數2人,中學生2人。
學校學校

村委公開

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第一條、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分,自覺地維護法律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第二條、村民之間要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拔弄是非。
第三條、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
第四條、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財務,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隱藏贓物。
第五條、愛護公共財務,嚴禁損壞水利交通、供電、生產等公共設施。
第六條、不得侵占公路和村社出路,嚴禁在任何道路上亂挖溝開渠,堆集糞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交通秩序亂丟玻璃瓶。
第七條、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第八條、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山林、經濟林木,不準在村附近或田邊路旁亂挖排水溝,嚴禁損害莊稼及其他農作物,嚴禁牲畜亂放青苗,種植竹木不得侵占原路。
第九條、嚴格用電管理,不經批准,不準私自安裝,亂接用電設施,愛護公共用電設施,節約用電,嚴禁偷電。
第十條、認真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按國家政策標準生育,嚴禁多胎,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第十一條、認真遵守戶口管理規定,出生、死亡要及時中報和註銷,外來人員,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應向村治保委員會匯報辦理臨時平續。
第十二條、嚴禁任何人在本村內參與拐賣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任何人參與邪教組織活動。
第十三條、嚴禁在退耕還林規劃區內放牧。
第十四條、對違反以上社會治安條例者,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觸犯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情節嚴重,但尚未觸犯刑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外,給予50—500元的處罰。
(三)在退耕還林規劃區內放牧者,經勸阻不聽者,給予每頭牛10元、每頭豬5元、每隻羊5元處罰。
二、村風民俗
第十五條、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移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第十六條、喜事新辦,不鋪張浪費,喪事從儉,不搞陳規舊俗。
第十七條、不請神弄鬼,不聽、看、傳迷信和淫穢的書刊、音像。
第十八條、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動。
第十九條、搞好公共衛生和村容整潔,不隨地倒垃圾,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按指定地點堆放。
第二十條、服從村鎮建房規劃,不擴占,不超高,新建,拆舊翻新,所用地基、木料、必須經村委會及相關主管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動工。
第二十一條、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並寫出檢討書,情節較重者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三、鄰居關係
第二十二條、村民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居關係。
第二十三條、在經營、生活、借貸等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在生產過程中, 自願服從村委會的安排,不爭水、爭電、不爭地挪埂,發揚共產主義風格,小事不斤斤計較。
第二十四條、鄰居之間發生糾紛,能自行調解的自行調解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要依靠組織解決,不能仗勢欺人,強加他人。對不聽勸阻製造糾紛的當事人,情節輕微的予以教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壞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返還或修理重作,更換被損壞的財產,並按實際損失的兩倍以上予以罰款。 ’
四、婚姻家庭
二十五條、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新家庭。
第二十六條、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對他人包辦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二十七條、自覺遵守計畫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
第二十八條、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對重男輕女,不準打罵妻子,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
第二十九條、對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的老人,其子女必須盡贍養義務,保證老人每人每年供給一定的口糧,零花錢,衣服、生病就醫、生活服務、由子女負擔或承當費用。
第三十條、父母、繼父母承當未成年或無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撫養教育,不準虐待病殘兒,繼子女和收養子女。不準子女輟學。
第三十一條、對父母的遺產,男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
第三十二、安全用火,護林防火,人人有責,防範為主、縱火造成損失的,輕者賠償損失,重者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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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名 姓 名
回頭組 李光廷

基層組織

回頭組有黨員總數2人,均為男性。年齡均在60歲以上。

發展重點

回頭組目前存在的問題: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落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滯後。
核桃核桃
回頭組今後的發展重點主要是:增加泡核桃特色產業種植面積150畝,發展豬10頭、牛3頭,每年轉移勞動力5人。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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