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聖訓經(al-Usūl al-Arba‘ ah),亦譯“四聖書”。阿拉伯語意為“四部基要,伊斯蘭教什葉派四部標準聖訓集的總稱,即《宗教學大全》.《教法自通》、《法令修正篇》和《聖訓辨異》。其在什葉派中的地位與“六大聖訓集"在遜尼派中類似,視為僅次於《古蘭經》的經典,為什葉派教法和世俗法之立法根據之一。彙編體例、章節劃分雖各有不同,但所收聖訓內容均以阿里及其後裔是先知穆罕默德事業的合法繼承人為中心,突出了伊瑪目職位的必要性這一主題,認為伊瑪目因受安拉護佑而無罪,是凡人與安拉之間的“媒介”。所收聖訓除先知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外,還包括有阿里等12位伊瑪目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