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賓詞理論

四賓詞理論亦譯“四謂詞理論”。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討論的關於對象的四種陳述方式。即賓詞和主詞的四種關係的理論。根據這一理論,命題中賓詞對主詞四種陳述關係是:(1)定義。是一個表示存在的本質的短句。賓詞或者是一個詞,或者是一個用來代替一個詞的短句,例如“人是有理性的動物”。(2)固有特性。特性並不表示一個存在事物的本質,但為該事物所固有,並可與該事物轉換使用的賓詞。例如,“人具有研究語法的能力”。(3)種。是在本質這個範疇中,用來敘述若干顯示屬差的東西的。如,“人是生物”。(4)偶性。

指某個雖不是上述各種東西中的任何一種,即不是定義、特性,也不是種,但卻是屬於事物的東西;某種很可能屬於或不屬於任何同一個東西的東西。例如,“白”可以是屬於、也可以是不屬於任何同一個東西的東西。沒有什麼東西足以阻礙一個偶性變成一個相對的和臨時的特性;但是,它永遠不會成為一個絕對的特性。四謂詞理論即“四賓詞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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