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四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會市委四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四委發〔2010〕9號)檔案精神,設立四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與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職責:為市人民政府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職責調整:加強城市民族工作的管理和服務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加強城市民族工作的管理和服務。
(二)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能的職責。
(三)加強涉藏涉疆維穩工作。
(四)增加對更改民族成份進行審核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有關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負責對更改民族成份進行審核。
(三)認真做好外來少數民族的維穩和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涉藏涉疆維穩工作。
(四)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和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五)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六)組織、指導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七)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開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對外宣傳,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
(八)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督辦、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團體負責人的選拔推薦、培養和教育工作;負責單位的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負責對更改民族成份進行審核;認真做好外來少數民族的維穩和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涉藏涉疆維穩工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開展宗教方面政策的對外宣傳,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