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鐵西區畜牧業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畜牧業(包括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畜產品質量安全,生鮮乳生產管理,下同)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畜牧業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畜牧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提出行業投資計畫建議,承辦行業基本建設、綜合開發和財政資金等方面的項目審查工作。

(三)負責組織畜禽品種、畜產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區畜禽繁殖改良和推廣體系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鐵西區畜牧業管理局
  • 所屬地區:四平市
  • 管理範圍:鐵西區畜牧業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畜牧業(包括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畜產品質量安全,生鮮乳生產管理,下同)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畜牧業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畜牧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提出行業投資計畫建議,承辦行業基本建設、綜合開發和財政資金等方面的項目審查工作。
(三)負責組織畜禽品種、畜產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區畜禽繁殖改良和推廣體系建設。
(四)承擔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組織起草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無公害畜產品管理工作;負責畜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規劃、結構布局和綜合協調;指導全區畜牧業飼養、加工、銷售的一體化經營;負責生鮮乳生產、規劃、基地建設的監督管理以及收購站統計工作,監督實施全區畜牧業標準化生產。
(五)負責並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完成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獸醫醫療器械、飼料行政管理和種畜禽、獸藥等生產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獸藥飼料殘留監控工作。
(六)負責全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制定動物疫病防治規劃;負責動物產品檢驗檢疫;負責制定全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發布、撲滅等應急工作;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制定畜牧業科技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指導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工作和畜牧行業科技隊伍建設;負責畜牧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管理工作。
(八)負責畜牧業的經濟、技術信息工作;負責畜牧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畜牧業行業協會工作。
(九)負責審核發放《動物診療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動物防疫合格證》。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許 晉
副 局 長: 王家武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區畜牧業管理局內設二個科室:人秘科、業務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1、人秘科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公共關係、信訪、保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業務事項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賬目和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協助財務、審計、稅務等部門抓好所屬單位財務人員的行風建設。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技術職務評聘、獎懲、培訓、醫療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管理和行政監察工作。
2、業務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畜牧行業國家標準的監督實施;負責畜牧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畜禽及畜禽產品統計、監測、預警預報工作;承擔畜牧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畜牧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畜牧行業的科技教育培訓;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
指導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提出行業投資計畫建議,承辦行業基本建設、綜合開發和財政資金等方面的項目審查工作。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產業園區、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規劃,負責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進行指導;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管理工作;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的規劃、布局和綜合協調。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奶業發展規劃;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生鮮乳基地建設和收購站統計工作。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撲滅計畫、應急預案;負責疫苗等防疫物資的調撥和管理;負責疫情管理並組織收集整理動物疫情信息;組織實施疫情監測,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
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檢驗檢疫等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監管出入境動物及動物產品;負責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負責並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完成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獸醫醫療器械、飼料行政管理和種畜禽、獸藥等生產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獸藥飼料殘留監控工作。
負責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防疫合格證》。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人員編制

區畜牧業管理局使用行政編制2名,部門領導職數2 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科(室)1長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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