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鐵東區財政局

一是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法規,指導全區財政工作,擬定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和管理制度;

二是根據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擬定年度全區預算,監督全區各級財政預算的執行,審編年度全區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鐵東區財政局
  • 地點:四平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是參與全區巨觀經濟決策和管理,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擬定地方性稅收收入計畫。
四是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入,預算的執行、基本建設撥款、辦理和監督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全區經濟貿易、農業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會保障支出。
五是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全區財政收支和區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六是負責制定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政幹部進行崗位培訓。
七是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1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和修改;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督辦;負責上下級部門的公文處理及督辦;負責財政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教育、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和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督辦工作。
(二)綜合計畫科
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分析預測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工資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審核上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並對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監督管理;統一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擬定並執行彩票管理制度,監督彩票發行;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預算科
提出並擬定全區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區本級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匯總年度全區預算;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區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組織執行區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負責掌握經濟建設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經濟建設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會同經濟建設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其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制定經濟建設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經濟建設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牽頭負責與區發展計畫與經濟貿易局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四)國庫科
研究擬定並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區級及區對鄉鎮的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匯總批覆區直部門決算,匯總年度全區財政總決算,批覆鄉鎮決算;統一管理區級財政預算單位的銀行帳戶;依據《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和《吉林省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規定》按法定程式負責核定和審批賠償費用;負責審查、辦理減、免、退稅業務和全區有關地方稅收資料的統計分析,加強稅收監督,及時提出運用稅收槓桿調節經濟和收入分配的建議;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提出地方稅收減免和對全區預算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負責擬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擬定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政政法科
負責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行政、政法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行政性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行政、政法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頂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行政、政法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教科文科
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教科文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科教文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教科文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七)社會保障科
負責掌握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社會保障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社會保障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籌集、運行監管和預算審批社會保障資金。
(八)農業財務管理科
負責掌握農業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農業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管理農業企業財務;負責組織收繳、使用管理水利建設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農牧業稅特大災情減免;會同農業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農業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九)會計事物管理科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全區開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活動和基礎工作等級考核驗收;負責全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年檢及發放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會計電算化初級證書的考核發放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
(十)企業財務管理科
編制全區企業年度稅收計畫,掌握全區企業稅收完成情況及企業產值、銷售、利潤情況;參與全區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並提出調整建議;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財務制度;負責監管區直國有企業財務並擬定相應的財務制度;負責境外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管理用於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
(十一)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制定和執行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年檢(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年檢)和轉讓;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負責市直接管理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提出國有資產預算編制草案;參與歸口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和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財政監督檢查科
擬定財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和打擊擾亂經濟秩序案件;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工作。
(十三)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辦公室
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和規章制度,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對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編制區級政府採購中長期計畫、集中採購目錄及區級政府採購年度預算;受理區級政府採購的投訴事項;研究制定管理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有關的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做好重點商品的控購審批。
(十四)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
負責全區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編報工作;負責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及項目資金的管理及使用工作;負責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土建工程招標及工程建後管護工作;負責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負責農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財務決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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