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扶持政策(試行)

為促進全市智慧物流產業高質量發展,將我市打造成為物流樞紐城市,擬設立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並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扶持政策(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1日
  • 發布單位: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鼓勵物流園區建設
對納入物流業發展規劃的物流園區、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農產品批發市場、保稅物流倉庫等項目,按規劃設計詳規或建設方案招拍掛供地,倉儲及加工設施用地享受園區工業用地政策;工業及商業土地淨收益部分按投資額度予以獎勵,總投資額達到3-5億元(含5億元)、5-10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土地淨收益的60%、80%、100%予以獎勵。
鼓勵利用現有存量設施建設物流園區等實體項目,投資額達到3-5億元(含5億元)、5-10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0.8%、1%予以獎勵。
二、鼓勵物流企業入園
對入園的物流企業,達到入統標準,年交易額達到2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3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對租用的辦公、倉儲等房屋租金分別按照租金總數的10%、30%、5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對入園的物流企業,地方經濟貢獻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前3年按照企業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度的80%給予獎勵,後3年按照企業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度的50%給予獎勵。
三、鼓勵企業提檔升級
鼓勵園區內物流企業參與國家A級物流企業評定,對首次取得國家3A、4A、5A級榮譽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鼓勵物流企業開展多式聯運、冷鏈物流和城鄉高效配送等創新模式,對列入國家、省級試點示範項目和創新工程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
四、鼓勵園區智慧化建設
對投資額50萬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資的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網路貨運、智慧倉庫、智慧型分揀等項目,完工投用後,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依託保稅物流倉開展轉口貿易的,每轉口貨值1美元的貨物,給予轉口企業0.05元的獎勵。
 五、鼓勵引進總部經濟項目
招引域外物流企業總部入駐園區或在園區設立全資子公司,納稅規模(綜合稅收)達到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地方經濟貢獻度的70%、75%、80%予以獎勵。
鼓勵引進和培育網路貨運平台企業,納稅規模(綜合稅收)達到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1-5億元(含5億元)、5億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地方經濟貢獻度的85%、90%、95%予以獎勵。
六、附則
本政策涉及獎勵資金由市、區財政按受益比例分級分擔。同一項目(同一依據)的獎勵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確定,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暫定執行2年。

印發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扶持政策(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智慧物流是我市“八大產業”之一,為促進其高質量發展,將我市打造成為物流樞紐城市,擬出台相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進行扶持。按照《四平市產業布局行動綱要》中明確的產業分工定位,結合我市實際,充分借鑑其他地區先進經驗和做法,特別是《加快金華市區現代物流業發展十條措施》以及《義烏市物流業財政扶持辦法》,市商務局起草了《四平市智慧物流產業扶持政策(試行)》初稿。4月23日,我局與市交通局、市郵管局相關業務負責同志,電商園區負責同志,昊華、雙星等物流企業以及韻達、中通等快遞企業,就扶持政策內容進行座談,並先後徵求了企業、兩區和領導三個層面的意見,根據座談及徵求意見的反饋情況進行反覆修改,最終形成了今天上會的討論稿。
  二、政策內容
  本政策採取建設與發展相結合、招引與培育相結合的方式,針對不同規模的物流企業擬定了5方面獎補政策內容,主要內容為:
  一是鼓勵物流園區建設。對新建園區企業倉儲及加工設施用地享受工業用地政策;投資額達到3-5億元(含5億元)、5-10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土地淨收益的60%、80%、100%予以獎勵。利用現有存量設施建設物流園區等實體項目,投資額達到3-5億元(含5億元)、5-10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0.8%、1%予以獎勵。
  二是鼓勵物流企業入園對入園的物流企業,達到入統標準,年交易額達到2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3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對租用的辦公、倉儲等房屋租金分別按照租金總數的10%、30%、5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地方經濟貢獻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前3年按照企業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度的80%給予獎勵,後3年按照企業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度的50%給予獎勵。
  三是鼓勵企業提檔升級對首次取得國家3A、4A、5A級榮譽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列入國家、省級試點示範項目和創新工程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
  四是鼓勵園區智慧化建設。對投資額50萬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資的智慧物流項目,完工投用後,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依託保稅物流倉開展轉口貿易的,每轉口貨值1美元的貨物,給予轉口企業0.05元的獎勵。
  五是鼓勵引進總部經濟項目。對總部入駐園區或在園區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域外物流企業,納稅規模(綜合稅收)達到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照地方經濟貢獻度的70%、75%、80%予以獎勵。對納稅規模(綜合稅收)達到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1-5億元(含5億元)、5億元以上的網路貨運平台企業,分別按照地方經濟貢獻度的85%、90%、95%予以獎勵。
  三、需要說明的問題
  本政策涉及獎勵資金由市、區財政按受益比例分級分擔。同一項目(同一依據)的獎勵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確定,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暫定執行2年。
四平市商務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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