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土地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土地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是2023年10月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土地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
  • 實施時間:2023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10月,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土地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

內容解讀

《裁量權規定》共22條,是四川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授權和依法受委託行使土地行政處罰權的單位或者組織辦理土地行政行政處罰案件,規範和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專門規定。
《裁量權規定》針對執法實踐中常見且具有裁量空間的土地違法行為,明確了不同情形下的具體裁量標準,包括“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違法占用土地;超過批准的數量或標準占用土地;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違法破壞耕地”“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者挖塘養魚”等19項行政處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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