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2014年9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4〕146號印發《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分指導思想、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主要任務是:加強源頭防治,提高沿江化工產業安全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推進危險化學品動態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建立危險化學品適運性評估制度,降低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改善運輸裝備及設施,提高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水平;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能力,築牢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防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24日
  • 文號:川辦函〔2014〕146號
通知,實施方案,一、指導思想,二、主要任務,三、保障措施,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瀘州市、宜賓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方案

四川省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省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和長江水體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通過強化源頭防治、構建綜合監管體系、建立危險化學品適運制度、改善設施裝備、提高應急能力,完善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提升運輸安全水平,保障長江沿岸居民飲用水安全,為促進沿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依託黃金水道建設長江經濟帶創造良好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源頭防治,提高沿江化工產業安全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
1.綜合考慮長江水系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資源條件、交通狀況、工業基礎、經濟發展、水源和環境保護等各種因素,結合生態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以及城鄉規劃,儘快研究我省長江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規劃,為國家出台長江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規劃提供支持。按照國家布局規劃要求,最佳化長江上游石化、化工產業布局,規範長江兩岸化工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最佳化石化、化工產業結構。(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2.開展安全與環境風險防範與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對沿江已建成的化工園區以及危險化學品裝卸、倉儲設施,按行業開展區域安全和環境風險防範及應急能力評估,完善安全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不符合布局要求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危險化學品裝卸、倉儲設施實施搬遷改造。對新建、改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嚴格進行安全、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三同時”審查,完善相關安全、防污配套設施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3.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監管監控,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包裝危險化學品,貼上或者懸掛安全標籤。(省質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推進危險化學品動態監管信息互聯互通。
1.配合國務院相關部委建立完善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動態監管信息平台,推動相關部門危險化學品運輸相關基礎信息共享、動態監管信息共建共享,逐步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全程監控、監測預警和應急輔助決策功能。建立上下游事故信息通報制度和應急聯動機制,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強化長江沿線取水口水源監控,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和水源地核准與安全評估制度,針對沿江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等對飲用水水源的影響進行風險評估,完善水源地和取水口監測預警設備設施建設,完善監測預警措施和應急預案,有條件的地區應落實應急水源,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保護廳牽頭,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建立危險化學品適運性評估制度,降低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
1.建立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適運性評估制度。針對新進入水運領域的危險化學品,開展適運性評估,從物理化學特性、事故危害程度、應急處置措施等方面,評估危險化學品水運風險,確定運輸條件和要求,提出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控制能力。(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2.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試行)》和即將出台的《內河危險化學品禁運目錄》,禁止通過內河運輸劇毒化學品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改善運輸裝備及設施,提高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水平。
1.加強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及相關省(市)人民政府聯合制定的《推進長江幹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和《“十二五”期推進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落實資金補貼政策,加快淘汰長江單殼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引導安全技術標準高、符合節能減排要求的雙殼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投入運輸市場,加快我省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運力結構調整。自2016年1月1日起,長江幹線全面禁止單殼化學品船舶和600載重噸以上單殼油船進入。強化對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的監督檢查,保障運輸安全。(交通運輸廳、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2.加快危險化學品專用作業碼頭、專用錨地建設。根據沿江化工園區布局、碼頭數量分布、船舶通航密度、危險化學品運輸發展趨勢等,加快危險化學品專用錨地、專用作業碼頭和應急停泊區的規劃和建設。對現有不具備安全靠泊、作業基本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碼頭堅決予以整改。(交通運輸廳、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3.加快危險化學品船舶洗艙水接收處理基地及設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和企業投資建設與港口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船舶洗艙水接收基地,完善設備設施,加強對洗艙水的處理和管控,防止造成水體污染。(交通運輸廳牽頭,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配合)
4.推進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轉型升級。貫徹落實《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嚴格航運市場準入管理,鼓勵現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實現規模化經營。建立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企業信息庫,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與污染防治責任,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與企業的資質管理相結合,推動優質航運企業發展。(交通運輸廳、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5.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嚴格執行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制度,建立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強相關從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知識和應急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交通運輸廳牽頭,環境保護廳配合)
(五)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能力,築牢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防線。
1.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長江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體制,完善應急處置資源儲備和運行維護制度,明確應急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落實相關單位應急資源儲備責任義務,研究提出沿江危險化學品生產、倉儲、裝卸、運輸等環節及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資源統籌配置方案。(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2.強化長江危險化學品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環境保護、水利、交通運輸、海事等部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督促指導沿江危險化學品生產、倉儲、裝卸、運輸企業按照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添置信息監測及應急設施設備,建設與自身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培訓演練,提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隊伍,提供技術支持。強化應急救援隊伍運行保障,積極探索應急救援市場化服務的機制和模式。(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瀘州及宜賓市人民政府負責)
3.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支持關鍵技術研究與重大裝備研製,鼓勵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開發,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標準規範和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技術指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直有關部門、相關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貫徹本實施方案的組織領導,落實機構,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的分工要求主動與國家相關部委對接,對涉及本部門、本地區的各項工作進行梳理研究,明確目標,細化任務,落實措施,推動我省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交通運輸廳要牽頭做好落實本實施方案的協調工作,及時匯總報告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省直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按照職責分工,將工作明確到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沿江市、縣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強全過程安全監管及應急聯動,實現我省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平穩安全有序,保障沿江居民飲用水安全。
(三)嚴格督查督辦。省直有關部門、相關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單位、本地區涉及本實施方案的相關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加強對工作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反饋,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責、相互推諉和拖拉延誤等現象,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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