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四川省教育廳以川教函〔2015〕323號印發《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考評內容與方式、組織與實施、考評結果發布與套用、附則5章14條,由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兩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四川省教育廳
- 文號:川教函〔2015〕323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5年6月2日
- 施行時間:2015年7月2日
通知內容,暫行辦法,
通知內容
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教函〔2015〕323號
各市(州)教育局,省內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為積極引導並規範各地各校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家學生資助政策,不斷提高學生資助水平,決定自2015年起實施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現將《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教育廳
2015年6月2日
暫行辦法
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進一步促進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不斷提高學生資助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用於考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包括各市(州)、省內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第三條 考評工作在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實施,每年考評一次。
第二章 考評內容與方式
第四條 考評內容包括:組織保障、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及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六方面工作。其中,組織保障項考評機構建設、人員配備、工作經費、辦公條件、工作開展等內容。其它五項考評制度建設、政策落實、資金管理、信息管理、監督檢查、檔案管理、宣傳教育及附加項目等內容。
第五條 考評採取日常動態考核、年度自查總結、問卷調查、專項工作抽查等方式進行。
第六條 考評總分以第四條所列內容分項得分為基礎,按照不同權重加權計算。總分加權計算方法另行制定。
第七條 考評指標及分值權重等將根據國家和省學生資助政策及學生資助重點工作調整等因素,適當動態調整。
第三章 組織與實施
第八條 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為全省學生資助績效考評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各年度學生資助工作考評方案並組織考評。
第九條 考評範圍內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機構)應按照本《辦法》、年度考評實施方案及其他相關考評要求,認真做好考評材料的編寫、報送與說明工作。
第四章 考評結果發布與套用
第十條 考評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工作存在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採取評優一票否決制。
第十一條 考評結果向省教育廳報告,並由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正式檔案發布,是學生資助工作獎補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對不合格的市州(單位)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完成整改。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考評範圍內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機構)應參照本《辦法》制定績效考評辦法,切實做好本地本校績效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後施行,有效期兩年。
附屬檔案:
1.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指標(市州教育局)
2.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指標(省屬中職學校)
3.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指標(研究生培養機構)
4.四川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指標(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