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於2011年8月25日由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川機管發〔2011〕110號印發。該《制度》共11條,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
  • 發布時間:2011年8月25日
  • 發布部門: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文號:川機管發〔2011〕110號
基本信息,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 節水 節氣
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省直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節水、節氣、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1.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
2.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
3.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
4. 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5. 四川省公共機構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
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機構節氣工作,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定額管理。按單位性質、業務量、和各年度氣耗狀況,科學確定年度燃氣消耗總量、人均燃氣消耗、單位建築面積燃氣消耗定額。各公共機構要在定額內使用燃氣,超過定額的公共機構要向本級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作出書面說明。
第三條 加強燃氣消耗統計工作,建立統一台賬。統計台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第四條定期觀測,定量分析。安排人員定期抄錄燃氣表,比較分析用量,發現情況異常,立即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管網檢查。
第五條加強燃氣消耗統計分析。落實人員負責燃氣資源消耗季度及年度統計匯總、分析報告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建議,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統計分析報告。
第六條嚴格操作規程,杜絕空火燃燒,實現燃氣燃燒熱量利用效率最大化。
第七條 推進燃氣設備的更新改造,採用高效節能環保型燃燒器具。
第八條張貼節氣標識,設定溫馨提示,公布維修電話。
第九條加強節氣宣傳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節約燃氣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使用燃氣,自覺節約燃氣。
第十條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評比活動。各級公共機構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要結合績效考核,對公共機構節約燃氣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年度節約燃氣目標完成。對在節約燃氣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予以表彰,對使用燃氣超支的單位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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