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四川境內化工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四川境內化工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5月5日印發的一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四川境內化工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主體: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6-5-5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四川境內化工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6〕3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系統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我省境內長江流域化工、礦山等企業安全監管,堅決防止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污染環境、危害長江水資源和流域生態環境的事件發生。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源頭管理,嚴把沿江企業準入關
  
(一)嚴格化工園區(集中區)規劃。將化工園區(集中區)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從嚴審批設立化工園區(集中區);化工園區(集中區)必須與江河保持足夠的安全防護距離,入園項目應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規範(準入)條件要求,並定期開展化工園區(集中區)整體安全風險評價。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同級安全監管部門納入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職、嚴格園區規劃的安全把關。〔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
(二)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大力推動高污染、安全風險大的沿江(河、湖)企業退出,全面排查生產裝備安全保障水平低、環境保護設施差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化工廠及礦山企業,列出淘汰企業(產能)清單。對列入淘汰落後產能清單的企業,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依法全面實施關閉、淘汰。〔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
(三)完善沿江危險化學品、礦山從業單位準入機制。進一步嚴格產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準入條件,強化分類指導。各級經濟和信息化、國土資源、安全監管、環境保護部門要組織完成沿江企業產業布局情況調查和安全狀況評價、區域水資源與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按照產業發展規劃、流域水質目標、區域功能劃分、容量總量核定的“三位一體”環境準入要求,進一步完善沿江化工園區安全準入條件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實施清淨下水三級聯防聯控,開展沿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等企業清淨下水池普查,對沒有設定清淨下水池或清淨下水池容量不足的企業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企業予以逐步退出;沿江新建企業必須設定清淨下水池。按照我省對主要礦產礦山最低開採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嚴格實施礦山安全準入;嚴格對沿江尾礦庫建設項目執行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設施與防治污染的設施“三同時”制度。
嚴格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資質許可,認真審核申請企業的經營條件;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準入前材料審核和年度審驗,禁止不合格車輛進入。加強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準入管理,暫停審批新增長江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具有水上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要從機構、人員、制度、岸基管理、船舶適航等方面進行專項審核,合格後方可從事水上危險貨物運輸。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從事水上危險貨物運輸的船員、裝卸管理人員、申報人員、貨櫃裝箱檢查員必須符合相應的從業資格上崗條件。〔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
二、強化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沿江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強化提升“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品種、重大危險源)的化工企業要全面實施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進一步完善化學品罐區監測監控系統,積極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試點工作,開展自動控制系統運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自動控制系統有效運行。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並持續跟蹤,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時將不予延期;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化工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裝置,未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高度危險和大型生產裝置未裝備緊急停車系統的,不予通過安全審查。〔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全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強化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及時蒐集和研究轄區內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風險等級資料庫,實行分級分類管控,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要督促沿江(河、湖)企業落實安全風險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風險評估、安全隱患排查自查、自報、自改等機制。〔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全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三)強化港口、碼頭安全與環境風險管控。對已建成的沿江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設施,開展安全和環境風險防範及應急能力評估,完善安全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不符合規劃布局要求及安全設施嚴重不足的危險貨物裝卸、倉儲設施,實施搬遷改造、停產整改。新建、改擴建儲存危險貨物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相關布局規劃,並嚴格進行安全、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審查,完善相關安全、防污配套設施建設。危險貨物港口要根據儲存介質的危險和禁忌特性進行儲存,建立危險貨物物流、儲存、裝卸管理台賬,嚴格落實港口內裝卸、過駁、儲存、包裝、裝拆箱等作業活動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要求;加快推進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廳〕
(四)強化危險貨物水上運輸安全監管。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尤其是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風險進行摸排評估,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自查、自報、自改的閉環管理機制。加強船舶進出港申報管理,啟動使用長江船載危險信息系統,推進長江危險貨物運輸監管信息共享,完善長江幹線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及船舶、船員信息庫,規範危險貨物錨地。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安全監管、環境保護、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開展危險貨物水上運輸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打擊無經營資質、超範圍超能力經營、謊報、瞞報、夾帶危化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廳、公安廳〕
(五)加強沿江尾礦庫及礦山洗選企業安全監管。督促沿江尾礦庫和礦山洗選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尾礦壩及排洪、排滲、監測、尾礦輸送等系統的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汛期安全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導各地政府、企業採用三維雷射掃描等技術,逐步建立沿江尾礦庫數位化“健康檔案”,定期更新、比對尾礦壩位移、變形等關鍵數據,對“診斷”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限期整改。〔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廳、省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
三、建立沿江企業安全生產預警體系,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一)建立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平台。加快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平台建設,推動相關部門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等基礎信息、動態監管信息共享。明確標識企業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和後期處置措施。沿江化工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及有尾礦庫或涉及洗選礦的金屬礦山企業逐步分級分類接入省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平台。完善長江流域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健全應急管理標準規範體系,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要做到簡明化、專業化、卡片化和標準化,實現企業與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無縫對接。加大以基層為重點的實戰化應急預案演練力度,編制應急演練評估標準,強化應急演練過程管理,定期實施演練。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相鄰省(市)聯繫,推動建立長江流域省際聯席會議制度和跨區域、流域應急協調機制,定期通報情況、共享數據和組織聯合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聯動回響效率。〔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
(二)建立健全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根據航運安全事故受不確定因素影響較大的特點,科學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作業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安全監管、環境保護、交通運輸、飲用水水源管理等相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加強溝通協調,重點加強船舶密集、危險化學品運輸繁忙江河段、危險化學品作業港區以及飲用水取水口周邊水域監管。推進監管設施及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場站建設,加快推進長江幹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系統建設,加大海事執法裝備設施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轄區水上巡邏救助一體化裝備水平,同時,加快推進瀘州溢油救援基地以及宜賓溢油應急處理點等長江溢油應急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
(三)加強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組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明確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各市(州)、縣(市、區)可採取依託企業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或獨立組建的方式,建立本行政區域骨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給予政策扶持,積極為骨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先進適用裝備,推進應急救援專業化處置能力建設。各級安全監管、環境保護、交通運輸、鐵路、質監、電力、建築等部門(單位)要相互配合,建設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和完善區域專業聯防體系,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與鄰近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定,險情發生時應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組織民眾自救互救、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為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現場信息,配合專職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並在日常工作中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和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治理。
強化公眾自防自治、社區群防群治、部門聯防聯治、相關單位協防協治能力,完善社會志願者隊伍,建立社會公眾自救互救體驗館,強化事故應急處置公眾基礎能力建設,切實提高應急避險和自我保護能力。〔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
四、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四川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川辦發〔2011〕20號)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強化監管,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3日
四川嚴防生產安全事故危害長江流域生態環境
記者5月4日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新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四川境內化工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切實加強我省境內長江流域化工、礦山等企業安全監管,堅決防止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污染環境、危害長江水資源和流域生態環境的事件發生。
據統計,目前我省68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部處於長江乾支流附近,其中過半企業存在產能過剩、安全投入不足、設備老化陳舊等突出問題,造成大部分化工企業停產、半停產,監管難度加大。我省還有逾5800公里輸油管道貫穿岷江、嘉陵江、金沙江等乾渠和支渠。這些企業的管道一旦發生泄漏,極易對長江流域水體及土壤造成污染。
意見要求,加強源頭管理,嚴把沿江企業準入關;強化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沿江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沿江企業安全生產預警體系,提升應急處置水平;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從源頭上建立規劃、退出、準入“三大機制”。科學規劃、從嚴審批,對與江河安全防護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臨江臨河化工企業實施搬遷;嚴把沿江企業準入關;全面排查高污染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化工廠及礦山企業,加快淘汰落後產能。
意見明確,在安全管理上,強化提升“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品種、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強化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強化港口、碼頭安全與環境風險管控,強化危險貨物水上運輸安全監管,加強沿江尾礦庫及礦山洗選企業安全監管。
根據意見要求,我省將建立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組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明確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