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四川梓潼經濟開發區的批覆》(川府函〔2014〕128號)決定,根據國務院同意在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災區啟動省級開發區新設審批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清理整頓開發區的審核原則和標準〉的通知》(發改外資〔2005〕1521號),同意設立四川梓潼經濟開發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梓潼經濟開發區
- 控制面積:4.17平方公里
- 位於:綿陽市梓潼縣
- 字號:〔2005〕1521號)
名稱,位置,要求,
名稱
開發區名稱為四川梓潼經濟開發區。
位置
開發區設在綿陽市梓潼縣。開發區規劃控制面積4.17平方公里,四至範圍(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東至潼江河,南至長交路和污水處理廠,西至長卿山和白家灣,北至白虎嘴,包括南橋村、幸福村和長卿鎮石河村部分區域。
要求
開發區設立後,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遵循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建設規模和開發時序,有計畫、分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開發區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