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南充城區一國小校長通過情夫僱請兇手,在公眾場合將丈夫綁架至郊外並殘忍殺害。2014年10月11日,該案主犯白成濤被執行死刑;其餘罪犯分獲死緩、無期及以下刑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一女校長通過情夫雇兇殺夫案
- 外文名:Incitement to butcher case
- 時間:2010年5月3日
綁架殺人,由愛生恨,謀取資產,
綁架殺人
2010年5月3日21時許,房地產商人李某在南充城區一廣場散步時,被人綁架。警方介入後發現,李某已於當晚被人殺害,並埋屍南充城郊一處荒山之中。
2011年12月29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余琳(李某妻子、南充城區某國小校長)、白成濤死刑;判處布衣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任海林有期徒刑15年、任光明有期徒刑3年6個月、杜金濤有期徒刑3年。
2013年10月1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對白成濤死刑的判決,改判余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覆核後認為,被告人白成濤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白成濤具有組織、實施並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系罪責最為嚴重的主犯。第一審、第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2014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四川高院維持南充中院對白成濤死刑判決的裁定,並下達了對其執行死刑的命令。2014年10月11日,白成濤在南充被執行死刑。
由愛生恨
2010年三、四月間,與丈夫已經水火不容的余琳,找到布衣呷商議除掉李某。布隨後找到白成濤,並許諾事成之後給予30萬元報酬。4月下旬,白成濤與同夥任海林到南充城郊一僻靜處,挖好掩埋屍體的土坑;並以每人2萬元的籌碼,邀約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濤等人共同作案。
2010年5月3日晚21時許,經過多日跟蹤,白成濤、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濤開車前往南充西山廣場附近,趁李某散步之機將其綁架,至事前挖好的土坑處。綁架得手後,布衣呷駕車前來參與後期作案。在臨死前,李某趁人不備起身逃跑,布衣呷等三人將李某抓住後按倒在地。布衣呷用腳猛踩李某頭部,白成濤撿起一塊石頭狠砸李某頭部,致其不再動彈。三人將李某扔進土坑後,白成濤又跳入坑中用摺疊刀朝李某身上亂刺數刀,又用刀割李某某頸部,還用鐵鏟打擊數下,致李某因顱底骨折、腦組織挫裂傷,造成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在確信李某已死亡後,罪犯們將李某屍體進行了掩埋並偽造現場。
謀取資產
案發後,南充市公安局和順慶區公安分局抽調警力成立特偵組,展開廣泛調查。當年5月6日,特偵組便在順慶城區內將白成濤、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濤抓獲。白成濤供述了受布衣呷指使殺害李某的經過。聞訊後,布衣呷從成都、雲南麗江一路逃到貴州遵義,在遵義市三合鎮的朋友家躲避。
2010年5月18日15時許,布衣呷正在烏江邊釣魚。突然頭頂飄來一團黑影,他正欲起身,飛身而下的順慶刑警已將他死死摁倒在地。
2010年5月21日上午,余琳帶著一幫人前往西充縣城,商議接管亡夫李某的建築工地和資產。就在她等候股東們前來開會的時候,辦案民警打來電話,請她和李家人一起去順慶公安分局,聽取最新的案情通報。隨後,余琳和李某父親一同前往,當場就被扣押。
“這個女人太歹毒了!”李某父母說,“她僱人殺死了我兒子之後,還用花言巧語矇騙我們老兩口,支持她獨占李家財產。要不是我兒的第一個老婆和孩子拒不交出公司的章印,拖延了時間,說不定她的陰謀都已經得逞了。抓她那天,她就是專門來西充開股東會,要求重新製作公司章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