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做到

2016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啟動了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要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四個做到”:做到依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誌標識;做到從事執法工作時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做到執法過程中堅持語言文明和舉止規範;做到執法活動實行全過程記錄,嚴明工作紀律,著力提高隊伍素質,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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