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四球賽

四人四球賽,英文“FOUR-BALL MATCH PLAY”。是實力相當的四人間的一種高爾夫的競賽方式。兩隊每隊各派兩人對兩人之比賽,每人各打一個球,但是在接下去之第二桿,各隊可選擇同組中較佳之球位置打第二桿,即同隊之兩人,均可在同組中第一桿最佳球位置,各打一桿算第二桿,假設 PAR 4 上果嶺後,也是可選擇較靠近洞口之位置,同組兩個人可在該位置推兩次,當然如先推的人,已推進洞,另一人則可不必推了。

如果上果嶺後,同組的第一位先推沒推進,而另一人隨後推進,則該洞他們成績算3桿。也就是同組的人雖有二人打球,但只有一份成績,而比每洞成績較少者為贏,如同桿則為平手 (HALVED)。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人四球賽
  • 外文名:FOUR-BALL MATCH PLAY
  • 定義:一種高爾夫的競賽方式
  • 人數:四人
實例
2007年,歐米茄觀瀾湖高爾夫世界盃2007不僅包括常見的四人二球賽,還包括四人四球賽。簡單來說,四人四球賽就是個人打個人的球,每兩人為一組,以兩人的最好成績為小組成績。比如:
張連偉/梁文沖為一組,成績分別為4/3
古森/蒙哥馬利為一組,成績分別為3/3
這兩個組分別進行四人四球對抗賽,按照上面說的計算方法來計算,結果就是張連偉/梁文沖一組最好成績是3,古森/蒙哥馬利一組最好成績也是3,則兩隊打平。如果張連偉/梁文沖一組最好成績是4,古森/蒙哥馬利一組最好成績也是3,則古森/蒙哥馬利這組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