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會議

四三會議,1946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和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在熱河承德(今屬河北)正式舉行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通稱“四三會議”。會上通過了《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主要決議》。決議規定:(一)內蒙古自治運動的方針為平等自治(即區域自治),而不是獨立自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為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領導機關;(二)撤銷東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東蒙總分會;(三)蒙漢雜居區實行蒙漢分治,盟管旗,專署管縣;(四)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統一領導內蒙古武裝部隊;(五)放手發動民眾參加民主自治運動;(六)擴大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機構,增補領導成員。此次會議統一了內蒙古東西部地區的自治運動,團結了大部分上層人士和廣大蒙古族青年,挫敗了極少數上層分子的分裂主義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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