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犯贓罪詔

《嚴犯贓罪詔》是唐代李純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嚴犯贓罪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純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嚴犯贓罪詔
凡在職司,必當廉慎,苟懷貪污,實紊政經,為理之先,固在懲誡。共犯贓官,本據律文,刑名甚重,頃者多從寬宥,不足懲奸,切在申明,使其知懼。自今以後,如錢穀稍多,及情狀難恕者,宜杖決配流。餘並比類,節級科處。如有此色,所在長吏及觀察使不能糾察,事發之後,並據所犯輕重加責罰。庶警貪吏,以惠疲人。

作者簡介

李純(778—820年)唐朝皇帝。806年—820年在位。唐順宗長子。貞元二十一年(805年),宦官俱文珍迫唐順宗禪位,擁他即位。即位初年,平定了四川劉辟、江南李錡叛變。後整頓江淮財賦,招降河北強藩魏博節度使田弘正,並集中全力消滅淮西節度使吳元濟,使其他藩鎮相繼降服,暫時實現了全國的統一。他寵信宦官,迷信佛教,晚年服“長生藥”,元和十五年(820年)為宦官毒死。廟號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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