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鹽鐵度支等官贓罪詔

《定鹽鐵度支等官贓罪詔》是唐代李炎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定鹽鐵度支等官贓罪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炎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定鹽鐵度支等官贓罪詔
朝廷典刑,理當畫一,官吏贓坐,不宜有殊。內外文武官犯入已贓絹三十匹,盡處極法,惟鹽鐵度支戶部等司官吏,破使物數雖多,只遣填納,盜使之罪,一切不論。所以天下官錢,悉為應在,奸吏贓污,多則轉安。此弊最深,切要杜塞。自今已後,度支鹽鐵戶部等司官吏及行綱腳家等,如隱使官錢計贓至三十匹,並處極法。除估納家產外,並不使徵納,其取受贓,亦準此一條。

作者簡介

李炎(814-846年)即唐武宗。本名李瀍,臨死前十幾天改名李炎。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人。穆宗第五子,文宗弟。身材高大,性情豪爽。長慶元年(821年)封潁王,累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吏部尚書。開成五年(840年),在宦官仇士良的操縱下立為皇太弟,由此得以登基。次年,改元會昌。在位期間,重用宰相李德裕,對唐朝後期的弊政做了一些改革。挫抑宦官,甚至連有擁立之功的大宦官仇士良亦被迫致仕。主張對藩鎮武力討伐,派兵戍守邊境。會昌三年(843年),澤潞鎮(今山西長治)節度使劉從諫死,其侄劉稹襲位割據。採納李德裕的建議,命諸道出兵征討。次年,劉稹為部下所殺,叛亂平息。武宗崇信道教,由於長年服用丹藥,武宗身體受到極大損傷,中毒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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