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運動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運動》是1983年7月19日鄧小平同公安部負責人談話的要點,收錄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運動
  • 發布日期:1983年7月19日
該談話指出,刑事案件大幅度增加,這種情況很不得人心,這股風幾年來不但沒有壓下去,反而發展了,其主要原因是下不了手,對犯罪分子打擊不嚴,不快,判得很輕,對經濟犯罪活動是這樣,對搶劫、殺人等犯罪活動也是這樣。為此要求各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內組織幾次戰役,每次戰役都要打擊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不是搞運動,但必須發動民眾,動員人民參加,這本身對人民是教育,同時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發動民眾,聲勢大,有的罪犯會聞風跑掉,那也不要緊,還有第二次戰役可以追回來。解決刑事犯罪問題,是長期的鬥爭,需要從各方面做工作。對於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殺人犯、搶劫犯、流氓犯罪團伙分子、教唆犯、在勞動改造中繼續傳播犯罪技術的慣犯,以及人販子、老鴨兒等,必須堅決逮捕、判刑,組織勞動改造,給予嚴厲的法律制裁。必須依法殺一批,有些要長期關起來。還要不斷的打擊,冒出一批抓一批。現在是非常狀態,必須依法從重從快集中打擊,嚴才能治住,這就是加強人民民主專政。要講人道主義,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義,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該篇談話對於運用法律武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有極重大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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