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匝納齊伯克

噶匝納齊伯克,清代新疆維吾爾族地方官名。又譯“噶雜那齊伯克”、“噶咱訥齊伯克”。維吾爾語,“噶匝納”,本意謂“庫”;“齊”意謂“典守”。是指職司糧賦,總管一切庫儲倉糧的官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別被授予四、五品不等。光緒十三年(1887)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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