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器官移植旅遊”,是指等待器官時間較長的國家公民,前往器官等待時間相對較短、手術費用相對較低的國家接受器官移植。這種與支付能力較弱的國家病人爭奪器官資源的行為,違背了世界衛生組織所倡導的倫理準則和國際慣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器官移植旅遊
- 外文名:Organ transplant tourism
- 相關法規:《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中國叫停,中國昔日繁榮,在華移植,明確反對,媒體評論,專家建議,器官調配機制,專家建議,反思,
中國叫停
2006年7月1日,衛生部關於《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套用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人體器官不得買賣;醫療機構臨床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經捐贈者書面同意;捐贈者有權在器官移植前拒絕捐贈器官。申請辦理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原則上應當為三級甲等醫院,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套用,必須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須具備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等管理制度。 2006年11月,在廣州召開的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峰會上,與會代表們為規範器官移植混亂問題達成了共識,中國醫務工作者承諾不參與任何人體器官買賣及與之相關的活動。新制定的行為守則規定,中國公民將具有接受器官移植的優先權。器官移植之旅將受到完全的禁止,但特殊情況允許例外。
2007年5月1日,首次出台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遵循八大原則,包括自願、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術準入、非商業化、自主決定等,移植機構將實行準入制,明確規定人體捐獻制度,同時首次確定腦死亡標準。
2007年7月,衛生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人體器官移植指導原則,參照其他國家和地區通行做法,要求各醫院停止為外國人做器官移植手術,在中國公民的移植需求尚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不應將器官移植給外國人。
中國昔日繁榮
對來自沙特的阿里·納伊米來說,在中國支付8萬美元肝移植手術費用並不算昂貴,因為“同樣的手術在沙特要20萬美元”。而讓他選擇中國的最為關鍵的因素是,“等待器官的時間比其他國家要短”。
“器官移植手術在國際上存在這樣一種趨勢,患者會從器官等待長的國家向器官等待時間短的國家流動。”陳忠華說,國際器官移植學會把這種“移動性尋求器官”稱為“器官移植旅遊”。陳忠華是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分會副主任委員、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
中國第一例肝移植手術是由上海瑞金醫院林言箴教授於1977年主刀。此後6年,中國共做了57例肝移植,但效果不好,大部分病人術後死亡。
在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看來,中國第二輪肝移植高潮是由1993年一批從國外學成歸來的中青年醫生創造的。
移植中心常務副主任朱志軍回憶說,而後來器官移植髮展速度遠遠超出所有人的期望。 1998年,沈中陽帶著十幾個人組建天津第一中心醫院移植學部,並從醫院“分家”獨立出來,當時許多醫生還擔心自己丟了“鐵飯碗”。但肝移植業務卻以驚人的速度增長:僅1999年就完成肝臟移植24例,2000年達到78例,2003年完成356例。在2004年,他們共完成肝臟移植507例,打破美國匹茲堡大學器官移植中心保持的世界肝移植例數最多的紀錄。算上腎移植的368例,已更名為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移植學部成為亞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在2005年和2006年,肝移植的數量更是超過了600例。
顯然,業務的突飛猛進,“器官移植旅遊”是重要的助推器。“最初是一些港台的病人慕名而來,接著外國人也開始多起來了。”朱志軍回憶,從1998年開始,一些在廣州經商的中東人找到了醫院,後來就像滾雪球,越來越多。
到後來,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國外患者所占比例甚至已超過國內患者。據《朝鮮日報》報導,2004年,該院進行的507例肝臟移植手術中,韓國人占37%左右,其他外國人占16%左右,國外患者比例超過53%。從2002年開始,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收治韓國患者已超過500人。
另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每年以色列30例心臟移植手術中,有10例是在中國進行的;在過去五年間,至少有200名以色列人在中國接受了腎臟移植。
隨著國外患者的與日俱增,器官移植手術費用也水漲船高。2004年初,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肝臟移植手術費用為3.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5萬元)左右,到2006年,已攀升至人民幣40萬元。但對於國內病人,肝移植手術費用仍維持在20萬元左右。
之所以要實施內外有別的“價格雙軌制”,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常務副主任朱志軍解釋說,外國人占用了中國人的器官資源,當然要付出更多代價。
急劇膨脹的業務,讓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獲得巨額營收。據此前媒體報導,僅肝移植一項,一年即可為中心帶來至少1億元的收入。2006年9月,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新大樓啟用,這棟投資1.3億、擁有500張病床的移植中心正向人們展示它的實力和雄心。
在華移植
從日本負責臟器移植的一家非營利團體的幹部處獲悉,中國從2007年原則上禁止向外國人移植臟器以來,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國接受了腎臟、肝臟移植手術。
各國關於臟器移植的不同狀況和經濟差距讓跨國臟器移植成為一個國際問題,違法的“黑市移植”問題也越發突出。
據該幹部透露,患者在50到65歲間。多數為腎臟移植,一部分是肝臟移植。患者在中國大約停留20天,在廣州市的醫院接受移植手術。移植共需要大約800萬日元(約合59.5萬元人民幣),包括向醫院和醫生支付的手術費、旅費費用和在中國期間的開銷。
為了不讓事情暴露,還有日本患者應中國醫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國人的名字住院。提供臟器的人可能多是被判定腦組織死亡的死刑犯。由於有來自國際上的指責,北京奧運會後就沒有日本人在中國接受臟器移植手術。
該幹部表示“沒有向提供臟器的人付錢,所以不是臟器買賣。也沒有收取中介費用”。
明確反對
針對最近一些媒體關於外國人在中國醫院接受人體器官移植的報導,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衛生部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此開展調查,情況一經查實,將對違規為外國人提供臟器移植手術的醫療機構進行嚴肅處理。毛群安說,按照國際慣例,中國反對通過旅遊的方式到其他國家做人體器官移植。中國的器官移植主要用於急需的國內患者身上。
毛群安表示,如果允許“旅遊移植”的現象存在的話,可能會擾亂各個國家開展器官移植業務的正常秩序。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加強國際間的合作和協調,各個國家都應該遵守國際衛生組織所確立的原則,防止本國的公民出境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只有國家間進行合作、協調,這樣才能夠杜絕“移植旅遊”。
媒體評論
日本人廣州移植腎肝 中國輿論:嚴罰醫院
自中國前2006年原則上禁止向外國人移植器官以來,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廣州接受了腎臟、肝臟移植手術。日本共同社的這則報導在上周末被人民網轉載後,立即在廣州,乃至整箇中國引起軒然大波,大多數網民認為,違規給日本人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和醫院必須受到嚴罰。
而由於所牽涉的都是日本人,一些輿論甚至把違規的醫生和醫院與抗戰時期的偽軍和漢奸相提並論,網上評論員張西流就說:“個別醫療機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同胞因缺少人體器官來源,在病床上痛苦地掙扎而見死不救,卻將如生命般寶貴的人體器官來源,提供給日本人以獲取暴利,這種貪圖私利、出賣良知、損害國格的可恥行徑,與抗戰時期那些賣國求榮的偽軍、漢奸又有何區別?”
衛生部責成相關部門調查
以上報導已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視,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重申,中國一直遵循世界衛生組織在人體器官移植方面所確定的原則,反對通過旅遊的方式到別的國家進行器官移植。針對以上報導,衛生部已經責成相關部門開展調查,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情況,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各國關於器官移植的不同限制和“價碼”讓違法的“移植旅遊”問題日漸突出。據本報了解,廣州在器官移植領域的醫療技術水平由於多年來的累計經驗,屬全國的佼佼者,在中國未原則上禁止向外國人移植器官前,很多外國人都到廣州進行這類手術,除了日本人外,主要“客戶群”也有來自東南亞的患者。
專家建議
器官調配機制
人體器官短缺是世界性的難題,依照國際上通行的慣例,各個國家一般優先考慮本國的患者,對於外籍人員到境內接受器官移植手術都有一些限制條件。比如美國,如果以移植器官為目的赴美,通常會被拒之門外。
“衛生部的通知要求和國際慣例是一致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首先滿足國人的需求。”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說,“器官移植涉及人權、倫理和技術方面的問題,衛生部出台這樣的條例和通知是基於三個方面的目的:一是希望能與國際接軌,二是為了規範管理,三是為了優先滿足國內的需求。”
專家稱,一些國家就明確規定,對外國人移植器官不超過百分之五。“器官是中國人捐獻的,首先就應該優先照顧國人,這是個醫療公平問題。衛生部對於器官移植不是絕對的禁止,而是要經過審批。”中華器官移植學會一位主任委員解釋。
對於中國絕大多數醫院來說,國外器官移植的市場,顯然是一塊利益巨大的蛋糕。“起步較晚、治療不規範、發展不平衡、一哄而起。”有專家這樣概括中國器官移植的現狀。供體資源的嚴重缺乏,引發了器官買賣的暗箱操作,有人為高額利潤鋌而走險,大醫院附近器官買賣廣告隨處可見。
現狀是,一些醫院沒有申請準入或沒通過評估也在做移植手術;有的醫院的評估期限已過,沒有重新申請仍在繼續開展此類手術;有的獲得腎移植手術評估的醫院同時在做肝移植手術。
“個別醫院在網上做廣告,被國際衛生組織下載下來,作為批評中國的證據。”陳忠華教授說。
開展器官移植還能給醫院帶來社會效益和學術影響,特別是三甲醫院的評比之中,“能夠開展5例以上器官移植手術”被當成了一項硬性評估指標。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一次會議上承認,“中國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出現無序競爭的局面,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國家的形象和聲譽,也危害病人健康,必須儘早改善。”
中國的總體療效落後於世界先進水平,器官移植管理混亂、不規範問題在國際上引起了非議。不具備資質就不能做器官的移植。今年5月1日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必須是三級甲等醫院才有這個資格開展器官移植。
“這些年來國內器官移植髮展得很快了。”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何曉順主任說,從2006年統計的數字來看,全國肝移植大約3000例,腎移植大約是5000例,全國的移植規模大概就是這個數字,從數量、規模上來說,中國已成為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國。
不可否認,中國的器官移植已經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中國器官移植領域多少還有些“缺規少矩”,中國沒有建立器官移植病人的管理資料庫,而只是在小範圍內做調配。
國外有比較完善和透明的器官分配體系。歐美國家有一個專門的、政府指定的機構或者委員會,負責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與調配,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開。
中國目前還沒有類似機構和網路體系,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問題。一些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患者可以得到器官移植治療,而且在一次器官移植失敗後,還可以繼續獲得二次器官移植,而不具備支付能力卻又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往往一次器官移植的機會也不能得到。
專家建議
專家建議,中國應借鑑國外經驗,每一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或大城市都應建立一個統一的器官移植中心,按照申請先後、病情輕重、距離遠近以及“國內優先”等原則,保證器官受植者機會平等。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借鑑國外的實踐經驗,確定了人體器官移植預約者名單制度和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定申請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患者的排序制度。
反思
中國政府在2007年強化了臟器移植管理,優先考慮國內患者的需要,禁止向以旅行為由來華的外國人移植臟器。這也是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器官移植的普通原則。但從現實來看,“器官移值旅遊”的現象並非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由於各國經濟狀況存在著巨大差異,器官移植手術的暴利,以及稀缺的器官資源,“器官移植旅遊”一直以來就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令人感到意外乃至無法釋懷的是,“17名日本人在中國接受腎臟、肝臟移植手術”的訊息來自日本共同社,這又是一個出口轉內銷的新聞。換言之,作為受益國的日本最先曝光了真相,而作為受害者,我們卻對此表現得漫不經心。
“器官移植旅遊”不僅是當今世界範圍內,國與國之間貧富差異的特殊體現,同時也是各國法律制度和環境,醫療衛生管理水平,乃至關涉國民利益的重要指標。上世紀未,外國人來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曾一度繁榮,一是因為費用比較低廉,二是因為中國有相對豐富的器官資源。再加上暴利的誘惑,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之間進行惡性競爭,中國一度成為“器官移植”的天堂。
隨著外國人來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增多,可供中國人自己使用的移植器官就越來越少。這是一場生命之爭。事實上,中國的人體器官十分短缺,中國每年約有150萬人等待器官移植,但僅有約1萬人能夠接受移植手術。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衛生部於去年7月發布《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境外人員申請人體器官移植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人體器官移植應優先滿足中國公民需要,對於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將給予嚴厲處罰。
徒法不足以自行,遑論一紙法律效力並不高的通知?從這個意義上來考量,日本媒體能夠對此事的內情包括許多細節問題予以詳細披露和報導,而國內的相關部門和媒體集體失語,決不僅是信息滯後或者新聞敏感性差的問題。
報導中一個細節讓人印象深刻,“為了不讓事情暴露,還有日本患者應中國醫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國人的名字住院。”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對國內法律和制度的一種忌憚,實質上卻更像是一種戲弄。如此拙劣的伎倆能夠暢行無阻,已經宣告了我們的相對法律規定和制度的形同虛設。衛生部的《通知》中明文規定,衛生部要求,凡是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要為外國居民進行器官移植必須要經過衛生部的審批,違者將“給予嚴厲處罰”。醫療機構淪陷於暴利,那么相關管理部門又該承擔何責?
日本人可以到中國來進行非法的器官移植手術,但我們很難想像中國的有錢人能去日本進行類似的手術。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因為嚴密的法律制度,無處不在的輿論監督,當然還包括對醫學倫理的信仰。如果我們繼續對此無動於衷,相當於是拿中國人的命換其它國家公民的命,這已經關涉到了國家尊嚴。